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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02 18:14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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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02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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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11日至4月28日,厅巡察组对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京剧院)开展了巡察,10月19日,厅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按照厅党组的要求,我中心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一是深化政治认识,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四个融入”的要求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承担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逐条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强化履职担当,务求整改实际成效。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须自己“买单”,不当“看客”和“说客”;整改过程不避实就虚走过场,整改结果不停留在“搞总结”“作汇报”上。三是促进成果运用,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院党总支发挥“头雁效应”,组织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班子成员逐条对照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根源,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厅党组工作要求方面

  1.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上存有差距 

  (1)在激发院团生机活力上措施不多,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通过邀请省外名家来榕、在国内其他省市开展巡演等方式,增加商业演出场次。今年3月已赴深圳、北京演出,将于6月赴郑州、武汉开展演出活动。

  (2)对京剧艺术传播推广的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拓宽传播推广的渠道,增加宣传力度。2022年12月对本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开拓创新宣传思维。

  2.在助力省委及厅党组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打响“福”文化品牌等重大决策部署上思考谋划不够主动,落实成效不够明显 

  (3)自2018年文旅融合以来,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在深化文旅融合方面的研究谋划不够深入,尚未积极主动结合自身特点打造自有的文旅品牌活动及工作亮点 

  整改情况:完成福茗戏苑修缮工作,2023年1月24日开展试营业演出。量身打造特色文旅推介节目《福地茶香》。该节目于2023年4月18日在福茗戏苑首演,以福建各地不同名茶与各地景区传说为主题,融合京剧、提线木偶、歌舞、杂技、武术等艺术元素,深受广大观众的欢迎。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2019、2020年党总支和第一支部均未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根据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中心的业务工作,坚持对标对表,突出政治引领,推进制度落实。

  (5)对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稿审核把关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宣传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审核把关,明确院内校对审核流程。

  4.安全风险防范落实不够到位 

  (6)凤凰剧院(院定点剧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凤凰剧院安全问题的重视,对凤凰剧院吊顶进行全面加固,外立面进行了钢结构加固及铝板装饰,对内部漏水及管线老化进行修缮及更换。二是加强凤凰剧院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巡检排查,保证剧院的安全生产。

  (7)院行政办公楼存在多处闲置房间且未进行维护、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将部分用房作为“职工之家”,定期维护管理。二是改建职工食堂,解决职工排练演出用餐问题。

  (8)对闽发西湖广场6套公有住房的住宿人员管理和住房安全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福建京剧院宿舍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每月对宿舍卫生情况、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5.廉洁风险防范存在漏洞 

  (9)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凤凰剧院租场奖励制度标准》。二是制定《福建京剧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负责凤凰剧院租场、办公用品采购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思想教育,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10)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福建京剧院车辆管理制度》,规范驾驶员领取补贴流程。

  (11)同级纪检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党组织的领导监督作用,开展有关廉洁风险防范工作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12)用款审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批手续、各部门配合,防止漏签字、托收发票漏缺的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执行《福建京剧院报销审批制度》,保证报销程序的规范,确保各个流程签字完整、报销附件齐全,建立长效机制。

  (1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经自查梳理,根据《福建京剧院报销审批制度》相关规定严格差旅费报销手续,重视出差事由等说明材料,确保附件齐全。

  (14)合同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福建京剧院合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合同的签订、审批、归档管理等程序。二是对我中心2019年以来的合同进行梳理,逐一编号,形成电子档案。

  (15)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编制符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的《福建京剧院采购操作规范》。二是严格落实采购程序,成立福建京剧院采购比选小组,保证采购的规范化。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6)固定资产长期积压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2年4月起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资产盘点,11月完成待报废资产盘点,12月底,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中标回收公司对我中心各部门报废资产分批上门回收。目前已完成行政办公室、乐队部分固定资产的报废,对待处理的固定资产抓紧做好核销工作。同时进一步重视国有资产的存放与处置,盘活废旧资产,防止资产的过度采购及过往资产的闲置浪费。二是盘点工作中增加监督人员和财务人员参与,完善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制度,盘点装订成册,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严肃年度国有资产工作报告的撰写工作,加强经办人员的专业培训,以《政府会计制度》为依据,认真审核把关。

  3.绩效分配标准不明晰及超标准发放 

  (17)每月的工资发放单无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及院领导审批签字 

  整改情况:完善落实工资发放审批流程,2022年5月起,每月工资由经办人审核制表、人事部门初审、财务部门负责人复审,院领导审批后发放。

  (18)绩效分配标准不明晰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2年《福建京剧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按实际工作情况分时间段按标准发放。二是在今后的绩效工资发放中,严格执行绩效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不随意变动绩效分配方案中的标准和项目,按程序和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绩效分配方案。

  (19)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工资超标准发放,已于2022年4月19日将超发部分退回单位账户(已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绩效工资相关政策文件及省厅人事处指示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绩效总量管理工作,重新梳理绩效工资编制、核算和审批等流程。二是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做到发放项目明确,标准清晰。

  4.制度建设存在明显短板 

  (20)院务会议议事规则不明晰、纪要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细化院务会议议事规则,原则上每周固定一天召开院务会议。二是明确专人记录会议纪要,对2019年以来的会议纪要进行梳理归档。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会议纪要内容的审核管理。

  (21)制度未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细化 

  整改情况:一是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加强行政办公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公文格式和行文规范,加强校对、审核工作,杜绝不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表述。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对各制度进行细化、梳理、修订,进一步完善《福建京剧院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福建京剧院财务管理办法》《福建京剧院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福建京剧院“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福建京剧院采购操作规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2)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总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闽委〔2020〕1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院党总支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作用,与行政领导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二是在厅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召开了院党总支委员会,等额补选了孙劲梅同志为院党总支副书记,加强对院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政治把关。三是制定《福建京剧院“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要充分酝酿、协调沟通,院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真正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院党总支、支部委员中,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院党总支书记、委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会议。

  (24)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福建京剧院谈心谈话制度》。在民主生活会前、年度组织生活会前,以及日常工作中,开展好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25)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院党总支、一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严格规范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程序。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2.未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程序 

  (26)2020、2021年度先后选拔任用10名中层干部,无考核组意见和纪检人员意见,考察公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2020和2021年度选拔任用10名干部的考核组意见和纪检人员意见。二是规范考察公示制度,严格根据省厅人事处关于中层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落实干部任免程序,加强了干部任免材料的进一步审核,规范开展干部任免工作。坚持原则,强化意识,认真履职,按规定程序和我中心干部任免暂行条件切实做好干部任免工作。

  (27)未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个别谈话记录无时间、无主题、无具体记录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档案、材料管理,进一步做好档案分类、查缺补漏、建档立册等工作。相关工作落实到人,部门负责人需不定期进行检查。

  (28)岗位空缺情况报告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更加严谨细致地按干部任免的要求开展工作,把握好选拔提任各环节和要求,做好干部任免的分析研判和动议事项,进一步认真、严肃地进行岗位空缺情况报告的撰写工作。

  3.对审计、主体责任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29)对2021年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2021年审计报告,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报销情况进行整改,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二是分部门进行资产盘点,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中标回收公司对我中心各部门报废资产分批上门回收处置待报废资产。三是进一步落实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相关信息。四是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在未来开发自己的OA系统,从而保证各环节经办事项的落实效率与经办流程留痕。

  (30)对2018年度主体责任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记录,将党总支、支部会议分开记录。三是完善《福建京剧院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在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生活会前以及日常工作中,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丰富谈话内容,注重廉政谈话,进一步发挥经常性的谈话提醒机制。

  三、尚在整改事项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我中心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完成整改29条,基本完成整改1条,该项问题具体推进整改工作的措施及完成时限如下:

  (16)固定资产长期积压未及时清理 

  具体推进整改工作的措施及完成时限:因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中标回收单位福建省宏源物资回收公司负责处置及报废福建省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业务繁忙,我中心剩余待报废资产等待回收公司排期分批上门回收。至2023年5月,仍有一部分报废资产没有回收,计划在2023年12月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773736;通信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82号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京剧院)办公室;邮箱jingjutuan@126.com。

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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