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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支部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3-24 12:46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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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厅巡察组对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厅党组巡察组关于我中心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坚决做到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最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坚持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在接收到厅党组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工作会议,将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以不怕亮丑、不怕揭短的精神,不折不扣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由中心主任郑金龙担任组长,中心副主任朱兆波担任联络员,坚持班子带头、以上率下,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根据厅党组巡察组对省闽台中心的反馈意见,立足中心工作实际,逐项建立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责任对象,明确整改时限,制定了《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关于厅党组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是高位推进,长效长治。立足长效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病灶,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及时制定完善中心财务、人事等各项制度,形成《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制度汇编》,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业务工作与巡察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到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实践中。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理论学习有热度缺深度。习近平致首届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的贺信、习近平致2023北京文化论坛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关内容、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内容虽有组织学习,但未开展专题研讨,且记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致2023北京文化论坛贺信内容;已于2024年10月8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致首届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的贺信内容;已于2024年11月4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研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关内容;已于2024年12月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研讨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相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二是以学铸魂推动精神洗礼,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已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支部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已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支部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已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支部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甘肃省考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已于2024年10月21日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已于2024年11月22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作交流,开展深入学习谷文昌、廖俊波先进典型事迹的交流研讨会;已于2024年12月5日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传达学习省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已于2024年12月26日传达学习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纪念乔石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三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灵活学习机制,贯彻落实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工作要求,列入党支部学习“第一议题”,坚持认真贯彻落实,按要求部署不折不扣的传达、学习、贯彻。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厅党组工作上存在差距,统筹发挥省级闽台文化交流单位龙头带动作用不够明显 

  2)未结合工作实际谋划部署。闽台中心未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方案》。对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以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2022年未按照上级通知以及党建工作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落实。2022年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有关工作后,未按照厅机关要求进行总结。

  整改情况: 

  已于2024年9月19日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方案》。

  二是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厅机关党委下发的专项任务,认真学习,并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已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未结合本单位实际谋划部署,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支部书记带头在会上作检讨,支委会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贯彻落实中央新的对台政策不够有力。202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这是中央赋予福建的重大政治责任、重要历史使命。落实《意见》的相关任务,涉及闽台中心工作范围有17项,闽台中心仅计划落实7项。闽台中心落实《意见》工作的覆盖面有待提高、主动性有待增强。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9日,部省合作项目“中埃伙伴年”系列活动之“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文化和旅游推介会在埃及首都开罗市举办。推介会上,闽台文旅交流成果图片展览精彩亮相,以精美的图片和阿语图解向埃及民众展示闽台文

  旅交流的精彩瞬间。

  二是支持两岸学术界进一步加强南岛语族议题研究,从多学科、多领域、多视角深入探讨南岛语族的起源与扩散问题。

  三是已于2024年9月26日至30日举办“茶和天下 茗香两岸”2024年闽台青年茶文化研学体验营,闽台青年学子深入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和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漳州平和,多维度感受平和乡村旅游发展市场,吸引更多台青投身乡建乡创。

  四是已于2024年8月22日至27日在福州举办2024年海峡两岸圣君文化交流暨张圣君华诞纪念活动。活动期间,为支持三明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在三明尤溪县洋中蓦溪萧圣君祖殿设分会场,并与尤溪县洋中镇相关人士就两岸乡村融合发展开展座谈会,就两岸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实践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五是已于2024年11月17至21日举办的2024年“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台湾青年非遗研学项目——妈祖信俗研学之旅活动中,在研学手册中加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内容,同时也邀请了莆田市城厢区台办工作人员参加研学,耐心和同学解答意见内容和落实细则。

  (4)交流活动内容不够全面。交流内容多以文化交流为主,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容较少。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7月12日至15日精心组织“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品牌精彩亮相2024海峡两岸台北夏季旅展。福建展馆按照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11537”思路和布局,围绕“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主题,以山海元素为设计载体,创意融入马鞍墙、古厝、青山绿水等八闽特色元素,搭配福建重点景区、多样旅游线路背景墙,精彩呈现福建山海之美、人文之韵。展馆内设置视频播放区、文旅资源展示区、非遗体验区等,全面展示福建独特的文旅资源。

  二是已于2024年11月8日至12日,在福州闽江之心举办第九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汇聚了来自台湾的多家台湾文创品牌和福建本土的文创品牌,展示融合艺术美学与人文精神的新锐设计、创意十足的“非遗”潮物、以及独具闽台风情特色的“新生旧物”等,展现原汁原味的闽台文创风采。

  三是已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文融两岸,创享未来”为主题设立两岸文创馆,邀请多家台湾文创企业参展,汇聚了闽台精品手作、非遗项目衍生品、闽台旅游伴手礼和潮玩美食等种类多元的文创产品,通过文创展示展销、非遗展演以及交流分享等方式,展示两岸文化创意新势力,搭建展现优质文创产品的窗口和交流互鉴的平台。

  四是已于2024年11月18至20日在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期间举办“闽台文旅融合发展论坛”平行论坛,并在11月17至21日在福州、莆田、泉州、厦门举办2024年台湾青年妈祖信俗研学之旅,体验妈祖习俗,了解妈祖精神,感受妈祖文化,传承文化纽带,助力两岸融合发展。

  (5)交流活动创新不够。闽台中心开展对台交流活动的形式仅限于艺术展演、非遗体验、美食品尝等固有模式,与当前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要求仍有差距。闽台中心在拓展创新思维;打破传统交流的旧模式、旧内容;探索将新时代大陆取得的新成就和新时代两岸青年感兴趣的新事物融入对台交流活动中;打造闽台交流的新热点、新亮点、新增长点等方面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今年以来,省闽台中心先后开展了“同沐中华风·共创人生梦”2024年闽台青年创业就业研学、台北夏季旅展、2024年海峡两岸圣君文化交流暨张圣君华诞纪念、一起·闽台传统技艺共创工坊、2024闽台新春文化大联欢等活动,活动中融入交流分享、现场互动、视频播放、文化参访等方式,打破固有模式,提升交流活动的创新性和吸引力,促进两岸文旅交流与合作。

  二是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开展闽台文旅交流成果图片展、闽台青年茶文化研学体验营、“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闽台青少年街舞展演、闽台青年妈祖信俗研学体验营等活动,活动将通过引入文创元素、潮流文化和强化线上线下交流等方式,寓教于乐,为两岸同胞提供更加丰富、有趣的体验,让两岸同胞更好交流交往交心。

  (6)上下联动不够紧密。闽台中心在与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部门的联系上比较薄弱,基本是每年以省厅为名义下发通知、收集材料的几次面上联系,未能有效整合全省对台文旅交流资源,没有形成全省“一盘棋”工作局面。

  整改情况: 

  一是整合全省闽台资源。今年以来,以第九届福建艺术节为契机,创新推出“两岸艺术青年欢乐汇”品牌,持续荟萃全省文旅资源,融入“闽台共谱梨园曲·不负韶华正青春”两岸传统文化交流活动、2024海峡两岸(漳州)中秋晚会、2024年两岸大学生闽南文化体验营等活动,借助地市文旅力量,共促闽台融合发展。

  二是主动推动活动下沉。今年以来,先后与东山县人民政府合作,在漳州东山共同主办第三届海峡两岸(东山)青少年中华传统文化海洋研习营;指导武夷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武夷山市五夫镇人民政府在南平开展“‘熹’日歌·闽台情”五夫仲夏草地音乐交流活动;携手福建永泰、闽清、尤溪等地圣君宫庙开展2024年海峡两岸圣君文化交流暨张圣君华诞纪念活动;与三明市文旅局共同开展“情系福建·寻味美食——两岸文化联谊行”,有计划推动项目、资源、活动下沉,纵向牵引、横向互动,为做好闽台文旅交流赋能增效;与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茶和天下 茗香两岸”2024闽台青年茶文化研学体验营活动,推动闽台青年师生共同走进白芽奇兰茶的故乡漳州平和,品茶香、习茶史、悟茶理、叙茶缘,以茶润心,以茶共情;与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共同开展2024年“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台湾青年非遗研学项目——妈祖信俗研学之旅活动,推动来自台湾多名台湾青年深入福州、莆田、泉州、厦门等地,体验妈祖习俗,了解妈祖精神,感受妈祖文化,传承文化纽带,助力两岸融合发展;与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南平市朱子文化研究会共同承办“文脉赓续 薪火相传”2024年闽台书院文化交流活动,推动两岸书院领域专家学者、青年代表深入福州、南平等地探寻书院文脉,传承书院文化,弘扬书院精神。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 

  (7)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严格。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未结合半年总结、年度总结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2年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未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021年、2022年未体现研究统战工作方面的学习。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已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意识形态半年研判会,12月17日召开意识形态全年研判会。

  二是根据厅机关党委下发的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通知要求,已于2024年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报告。

  三是我中心现有民盟盟员1名,中心已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我中心2024年统战工作恳谈会,进一步了解党外人士情况、征集意见等。今后,中心支部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恳谈会等交流活动。

  (8)个别论坛、讲座“双审”制度有待完善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个别论坛活动的“双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如2022年第六届海峡两岸书院论坛、2023年第七届海峡两岸书院论坛虽进行了审核,但未履行签字留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10月25日之前,设计论坛、讲座“双审”相应审批表格,要求在今后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中严格执行审批流程。

  二是2024年闽台书院文化交流活动于12月26至30日在福州和南平举办。中心已按照审批流程完成闽台书院各个环节双审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党风廉政建设有弱项 

  (9)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深。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谋划和举措还不够细致,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未制定本单位廉政防控风险点。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 2024年6月24日制定《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二是已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总结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进一步总结经验,认真查找差距不足,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三是已于2024年12月17日完成建立《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用手册》。

  (10)日常监督完善。在制定本单位议事规则中,未明确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2024年领导班子配齐后,未及时更新完善“一岗双责”清单。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11月30日修订完善《中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办法》《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并在今后工作中抓好落实。

  二是已于2024年6月24日制定《2024年度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中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支部委员会廉政风险责任清单》,根据配齐后的班子情况,更新责任领导、责任人,具体分工,强化担当,更新完善“一岗双责”清单。

  (11)廉政学习教育不够及时2024年,未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福建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福建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二是建立廉政学习教育机制。廉政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平常、重在经常。中心通过开展廉政微党课、1年至少去一次廉政警示点、重要会议前集体廉洁学习、节前廉政提醒、定期发布警示教育案例等方式,推动廉政学习教育常态化。

  5.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12)关键岗位未分离。闽台中心定编定岗定责说明书存在出纳兼采购岗位,这与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不相符。

  整改情况: 

  为解决不相容岗位未分离问题,已于2024年11月22日,在巡察整改推进会上明确定编定岗定责相关人员的岗位分工,其中出纳:王婧;采购岗位:陈晓丹。

  (13)制度建立程序不够规范闽台中心起草了《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票据管理暂行办法》《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制度,但未正式上会研究通过,且未编入中心制度汇编。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11月30日前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听取各岗位意见,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票据管理办法》《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收入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并汇总编入《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制度汇编》。

  二是已于2024年12月5日上会研究通过《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制度汇编》。

  (14)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合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有权签约人)代表中心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非在编人员签订合同。如,第七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项目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4.6万元,签订人为非在编人员,且未经授权。中心财经制度未规定合同档案、采购档案归口管理,存在未建立合同台账、单位合同零散的存放在经办人员处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11月30日前,根据厅计财处第四轮巡察整改方案审核意见,完善《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并从2024年10月25日起,严格执行非在编人员不签订中心合同。同时,在《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中明晰合同档案、采购档案归口管理职责。

  二是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档案、采购档案归口管理工作,并建立好相应合同台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15)未及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1年8月12日厅机关党委下发专题通知,要求及时建立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范围和程序,但闽台中心2022年12月28日才制定相关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 

  中心已于2022年12月28日制定相关议事规则,并已于2024年12月5日修订完善并上会研究《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办法》,并在今后工作中抓好落实。

  (16)发挥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作用韧性不足。2022年关于两岸艺术青年钢琴音乐节活动经费40万元、2023年关于闽台艺术青年音乐会活动经费25万元、2022年岗位聘任、2022-2024年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2021-2023年度等次评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等重大事项均未经党组织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9月9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闽委工〔2020〕16号)文件精神,要求党员干部提高认识,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二是已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充分酝酿、沟通协调,中心支部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并经中心业务会议研究决定,保证各重大事项全程民主科学决策、合法合规实施,切实发挥中心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7.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 

  (17)支部换届选举流程不规范。2021年5月1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支部记录中未体现参会人员具体意见、表决方式;同时出现党小组推荐大会监票人、计票人的错误表述(该支部只有6人,不应有党小组),并且选举结果未明确记录书记、副书记得票数。2024年1月5日召开首次支委会,选举书记、委员分工记录表述不够清晰准确。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7月15 日派员参加党务干部培训专题培训班,该培训班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讲师团副团长徐斌专题讲授换届选举等党务专业知识,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培训。

  已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务人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支部选举流程,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8)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规范。2021年召开党员大会26次,只在7月、8月开展2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优秀”等次的党员未体现记录得票数。2023年8月30日专题组织生活会没有支部书记批评和自我批评内容。

  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支部已于2024年6月12日、7月4日、8月28日、9月6日、10月8日、11月4日、12月5日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党建活动,确保“月月有活动”,提升党员参与度和积极性,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评先评优工作程序,坚决执行相关规定。

  三是已于2024年11月1日、11月15日,12月1日、12月24日,安排党务人员前往厅机关党委处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及支部规范记录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规范支部工作程序。

  (19)党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党支部记录本多处出现记录不完整、要素缺失及补记、漏记、错记等现象。如,2022年1月12日党支部记录关于推荐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的内容,没有体现记录推荐人选及票数;2023年5月30日的会议记录中出现了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23年10月17日党支部记录本关于习近平文化思想的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9月24日安排党务工作人员参加由厅机关党委举办的省直文旅系统党务群团干部培训班,通过专业培训、交流学习,增强履职能力,规范支部记录,做到严谨、规范、有效。

  二是已于2024年11月21日组织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记录本》专题培训会,明确书写《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记录本》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做到学习与记录相统一。

  8.抓党建力度不够 

  (20)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在“同沐中华风 共创人生梦”台青创业就业研习营等研学活动中,课程设计方面未能将惠台政策宣讲和解读很好地融入研学活动中。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9月26日至30日举办“茶和天下 茗香两岸”2024年闽台青年茶文化研学体验营活动,在研学手册中加入惠台政策宣讲。

  二是已于2024年11月8日至12日,在福州闽江之心举办第九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在活动手册中加入惠台政策宣讲。

  已于2024年11月17日-21日举办“闽台青年妈祖信俗研学体验营”活动,在研学手册中加入惠台政策宣讲。

  (21)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2024年3月1日支部委员会议研究讨论人事、绩效等议题,未执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 

  在今后的支部委员会议中,会前做好准备,确定支委会议题,落实民主集中制,形成支委会决议,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并做好记录工作。

  (22)党建引领还存在短板。2021年以来,未发现移风易俗、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身边好人等精神文明创建类的相关学习内容。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相关内容。

  二是已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移风易俗、身边好人内容。

  三是形成长效学习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关于精神文明创建类的相关知识学习。

  9.执行人事制度不够严格 

  (23)人事制度存在短板。《福建省闽台文化中心请假休假制度》中对产假、育儿假等的规定未按我省最新相关标准及时修订,相关表述不够严谨,如“满21年以上的休假15天”,正确表述应为“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未制定本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和台账。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9月9日完善了《福建省闽台文化中心请假休假制度》。

  二是已于2024年12月5日制定《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落实因私事出国(境)实行一事一报制度,做好回访工作,建立健全台账。

  (24)落实人事制度不够到位。岗位聘任工作未严格按制定的《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流程执行:2021、2022、2023年岗位聘任工作均缺少“申请应聘”环节相关材料。制定的2021年度绩效分配方案实施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在编在岗人员,方案内容中却包含了编外人员绩效发放办法;方案中未体现考核优秀奖金项目与标准,但实际发放有此名目。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11月28日补齐2021、2022、2023年岗位聘任缺少的“申请应聘”材料。

  二是已于2024年12月5日修订完善《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2021年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并上会研究,明确实施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三是已于2024年12月5日修改2021年至2023年绩效分配方案,增加考核优秀奖金项目与标准,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闽人社文〔2019〕149号)文件要求。

  (25)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格。2022年6月和2023年5月岗位等级晋升工作中的考核评定环节,拟聘人选本人未回避,参与了投票。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1月22日,第一责任人在行政会议上就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作检讨。

  二是2024年12月5日,组织中心领导干部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0.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6)未按规定完成专技人员每年度的继续教育。2021年至今,闽台中心只有2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其中仅有1人按规定年度、学时完成培训。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已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

  二是2024年12月31日前,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已完成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

  三是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年度学时。

  (27)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编外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重要信息栏空缺、关键条款(合同期限及薪酬金额)涂改的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11月11日制定并使用统一的劳动合同标准模板,确保所有重要信息和关键条款都已包含在内,全面梳理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和重要信息栏空缺、关键条款涂改的合同,进行重新签订。

  二是已于2024年12月17日组织全体中心干部加强劳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全面了解掌握有关劳动法知识,增强人事干部的法律意识。

  (28)人事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发现工资审批档案材料不完整现象:未按月及时办理奖励绩效工资和基础绩效奖核定工作;部分人员工资审批表上未标注日期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存在人事与财务工资台账不符的问题:人事奖励性绩效情况表上记录的会计凭证号是2024年2月的03号,但财务明细账凭证号为01-0003号及02-0003号。岗位聘用工作有瑕疵:2021年1月聘用人员的合同时间不一致;2022年6月、2023年5月发布的空岗情况数据有误。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11月18日补齐工资审批档案不完整的相关材料。

  二是已于本次巡察期间立行立改,补齐2021年1月-2024年4月的奖励绩效工资和基础绩效奖核定等材料,并从2024年5月开始,按有关规定,做好每月奖励绩效工资和基础绩效奖核定相关工作。

  三是已于2024年12月9日对部分未标注日期、未加盖单位公章的人员工资审批表进行重新标注日期和加盖单位公章。

  四是已于2024年12月9日重新制作奖励性绩效情况表,完成有关奖励性绩效情况表上记录的会计凭证号和财务明细账凭证号不一致的整改任务。

  五是已于2024年11月11日重新签订合同,完成2021年1月聘用人员的合同与聘书时间不一致的问题整改。

  六是已于2024年9月20日完成2022年6月、2023年5月发布的空岗情况数据有误的整改。

  (29)干部档案工作不扎实。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填写不规范,存在个人简历时间不连贯、审批机关意见和时间未填写等情况。未及时填写2023年新入编人员的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及连续工龄确认表,尚未办理工龄确认手续。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11月22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有关人事档案管理知识。

  二是已于2024年12月13日重新填写了《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是已于2024年12月16日对新入编人员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填写和工龄确认工作。

  (四)聚焦落实巡视、审计检查等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1.(30)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成果转化不够明显”问题整改和运用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联合高校开展《闽台书院文化交流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成员于2024年5月前往福州正谊书院、唯一书院、濂江书院和文庙;于2024年6月1日-5日前往厦门筼筜书院、文公书院、金沙书院、凤山书院;于2024年7月3日-5日前往宁德蓝田书院、崈阳书院等地进行调研。该课题报告已于11月15日验收完成。调研报告聚焦两岸书院的历史、发展和文化交流现状,阐释书院文化的精神内涵和现实价值,分析书院文化对高校青年文化建设的影响,发现当前存在两岸书院文化差异大、交流渠道和平台相对较少、资源分配不均衡、文化交流现代性亟待加强等问题。为加强课题成果运用转化,持续加强两岸在书院文化领域的交流互鉴,于12月26日至30日在福州、南平两地举办2024年闽台书院文化交流活动。活动邀请了多名两岸书院领域知名专家学者通过文化参访、雅集交流、名家专题讲座、传统文化展演等方式,探寻书院文脉,传承书院文化,弘扬书院精神,助力两岸融合发展。

  二是联合高校开展《提升妈祖信俗在台湾青年中的影响力:策略与实践》课题调研。该调研报告通过实地走访、重点访谈、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方式,分析妈祖信俗价值观、影响力和发展现状,着眼妈祖信俗在台湾青年中的影响力,分析交流活动、网络媒体等影响,发现当前存在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现代生活节奏带来传承阻碍、新媒体传播中的形式化、宗教信仰的多样化挑战、跨代沟通与信仰教育缺乏等问题,通过深化家庭传承、融入学校课程、发挥媒体优势、创新手机应用与游戏开发、组织文化体验活动、与公益文化融合等的对策建议。根据课题报告,我中心在2024年11月开展2024年“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台湾青年非遗研学项目——妈祖信俗研学之旅活动,在活动中邀请台湾多名师生来闽交流,参加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第二十六届中国·莆田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活动并开展四场研学体验参访、两场专家授课,沿着海丝的起点,了解妈祖信俗如何传入台湾并在台湾兴盛,由此理解为何称“妈祖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两岸同胞心灵相通的文化纽带和世界文化交流的桥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118148;邮箱:779403554@qq.com。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水路76号5层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中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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