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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福建省艺术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6-02-12 10:10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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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26日至6月9日,厅巡察组对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展开巡察;2025年8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共31个问题形式,提出了3项整改意见。31个表现形式中,目前已整改完成29个,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2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履行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巡察是对省艺术研究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院党总支深刻认识到落实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我院重大政治任务。院党总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院党总支会议、院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等共10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推动整改工作做实做细、按时保质。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落实。2025年8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成立了由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并就整改工作进行分工与全面安排部署。院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院党总支支委、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任把落实反馈意见、推进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院党总支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工作紧密结合,与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对照巡察整改意见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修订规章制度,完善制度建设。院党总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31条问题形式,研究制定下发《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及各责任人对照反馈意见所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对照,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具体整改举措。院领导班子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自查机制相结合,召开院务会议4次,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加强建章立制、杜绝漏洞。目前已修订完善和新制定出台各类规章制度4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定党务工作人员负责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方案。在重要会议召开后,及时做好学习计划并传达文件最新精神,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并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信息报送省文旅厅网站。在“文旅党建”板块“学习教育进行时”专栏发布党建工作信息3条,在我院公众号上发布党建工作信息3条。三是完善党建宣传阵地建设。经协商,将四楼会议室作为我院党建活动阵地,将新思想和党建品牌等宣传内容、党员权利义务等核心制度以展板形式上墙呈现,党建活动阵地的建设已完成并在其中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宣传阵地教育功能。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厅党组工作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对接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复排计划”,配合福建省地方剧种和濒危剧种公益性演出和薪传计划的实施,目前已完成“福建省入选文旅部优秀传统折子戏复排计划19个折子戏”的验收工作。二是承办“经典传承——福建戏曲传统折子戏展演”活动,展示18个戏曲剧种及2种木偶戏的81个折子戏与1个大戏,并评选出13个“优秀案例”。期间开展系列学术讲座等,进一步提升活动的专业性与影响力。同时助力打造“来福建看好戏”文旅品牌,推动传统经典剧目在更大范围传播,彰显福建戏曲传承发展的新气象,展现新时代八闽戏曲的气韵与风采。三是加大福建地方戏曲传承保护工作力度,完成2025年度福建省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福建地方戏濒危剧种(大腔戏、四平戏、平讲戏)》抢救性录制整理。完成2025年度“新时代福建戏曲‘经典传承’系列工程”之“挖掘一批”剧种剧目(稀有剧种三角戏、打城戏,古老剧种莆仙戏、梨园戏)传承拍摄内容。四是完成《福建省地方戏曲、木偶戏表演人才调查报告》的调研与撰写,成果由厅艺术处转给41个院团,为院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提供依据。组织相关专家人员依据调研情况走访各地戏曲及木偶戏传承单位,在传统折子戏传承过程中注重行当建设、本剧种乐队建设及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五是加强项目成果运用。合作出版《莆仙戏传统科介表演》;完成《福建潮剧传统曲牌汇编》初稿;充分利用院微信视频号对“经典传承——福建戏曲传统折子戏展演”活动进行推广,以新媒体平台助力剧种传承传播。六是加强文旅融合发展研究。我院全面学习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旅游的工作要求,持续关注福建省文旅发展动态和文旅融合现状,拓展文旅融合研究领域。拍摄实景舞蹈画卷“海丝刺桐”,实现文旅场景与表演艺术的融合创新。重视我省在推进“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方面的系统性、前瞻性研究。在美术业务工作方面,发挥对全省美术创作的组织指导作用,承办“闽水长歌——2025福建水彩画研究展”和专家研讨会,围绕福建水彩画历史脉络、发展现状及前景展开深入研讨。在创作指导层面,提出要深化我省美术创作与文旅资源的融合发展,同时,常态化组织采风体验活动,建立美术创作者与文旅部门的长效联动机制。

  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党支部召开相关意识形态学习会议2次,院党总支召开意识形态交流会议2次。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中要增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二是召开总支支委会、班子会议研究完善并通过我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对全院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文风会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简不必要的会议,行政会议类中我院只保留院务会、院班子会等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严格按照“四风”要求精简落实会议。二是严格按照要求,由党务工作人员和支委对文稿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召开支委会,明确总支和支部的边界,强调会议记录的规范性。

  5.关于“制度执行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院务会议上开展岗位人员聘用、任免、岗位调整等回避制度的学习,今后将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二是非编人员考核严格按照《福建省艺术研究院非编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落实,规范登记考核表中的关键内容。三是初步形成《福建省艺术研究院2025年度考核奖分配办法》。将年度考核奖与我院干部职工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以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提升我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四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在人事部门办公室档案柜外侧公示《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查阅便利、监督透明。

  6.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福建艺术研究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合同管理办法》,完善资产管理流程编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领用单》。二是明确要求业务部门在起草合同时,对于价款、税费等关键财务条款,须事先征询财务部门意见。合同中涉及税率的表述,应尽可能明确、规范。加强律师顾问合同审查的把关环节。对项目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加强培训计划管理。三是在今后实施采购计划中加强对采购文件的编制审核,明确合同与采购文件的效力关系。四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记账凭证审核。五是修订《福建省艺术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严格控制在预算内开支,严格审查课题经费的开支内容是否符合课题需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健全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召开党总支会议,明确严格按照组织规定,明确规范和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相关记录。二是加理论学习,第一支部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集中研讨《提升文化影响力,展示福建新形象》,开展廉政微党课,并做好记录。三是加强党员干部与群众联系。制定谈心谈话表,做到应谈尽谈,切实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四是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按照换届选举条例相关内容认真落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五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的规定和程序。六是加强会议记录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记录,要求内容具体明确。

  8.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根据实际,制定了《福建省艺术研究院2025年度岗位竞聘实施细则》,把工作业绩、现实表现、专业素养等核心要素作为考核聘任标准进行岗位聘任。二是认真梳理培训情况。今后将继续支持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文旅部、文旅厅及相关上级单位、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养,提高理论及业务水平,并重视做好培训数据的收集登记工作。三是根据我院工作与人才建设的需要,及时补充了三位中层干部。

  (四)聚焦落实巡视、审计检查等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9.关于“该单位仍按业务部门每周一上午开例会、每周四上午到院签到,行政后勤人员周一至周五全天候上班,各部门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沟通交流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员考勤管理,修订完善了《行政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制定规章制度实行管理,在全院大会上多次重申考勤制度。二是强调居家办公的纪律,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到岗,离开福州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考勤和年终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内容挂钩;三是强调项目带动、部门协同,在院重要活动中加强部门之间、干部之间的交流合作。四是加强干部群众间的交流。多次通过创作科研交流、组织观看电影、参加社区活动、职工运动会等相关活动,增强干部、职工之间沟通交流。

  10.关于“2023年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问题中,对‘未按要求开展以学增智内容学习研讨’问题,未按整改措施要求于当年11月下旬组织学习研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二是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相关会议的研究交流;三是“以学增智”不仅要有学习研讨,更重要的是落到实处,达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而增智”的效果;四是形成“以学增智”的研讨文字材料。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部分课题项目结转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我院已修订《福建省艺术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项目课题进展,做好监督督导,并及时办理结转手续,对个别长期未结项课题将安排专人负责,加快结项进度。

  (二)关于2022年的内部审计中点出“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回迁安置房9套尚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经了解,艺术研究院与开发商、小区物业多次沟通,并多次联系管理中心催促及时办理产权证,但因中心与开发商未办妥结算手续,无法办理产权证,截至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我院已再次与管理中心、开发商和小区物业进行沟通,加快产权证的办理以及其他相关手续。但因结算手续尚未办妥,暂不具备办理被征迁户不动产权证条件。我院将做好该项工作的跟踪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607495;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46号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fjsysyjy@163.com。

福建省艺术研究院

2026年2月6日

(福建省艺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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