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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组织或者团体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由文化主管部门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来源: 福建省艺术馆       发布时间:2023-08-29 11:14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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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或者团体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由文化主管部门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一)依法登记设立;

  (二)有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或者保存了项目较完整的资料、实物;

  (三)具备制定和实施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四)具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属国家机关的,不得被认定为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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