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整体性保护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文旅厅作为牵头单位建立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由省委统战部、网信办,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民族宗教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卫健委、知识产权局、广电局、体育局、文物局,福建社科院等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文旅厅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由省文旅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制度同时还规定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确定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厅非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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