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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讴歌伟大祖国、赞扬和美乡村'——福建省第二届农民书画展”的征稿启事

来源: 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书画院       发布时间:2024-04-25 21:15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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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推动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决定共同举办“讴歌伟大祖国、赞扬和美乡村”福建省第二届农民书画展。现将征集书画作品启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 协办单位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闽江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承办单位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书画院

  二、媒体支持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乡村振兴频道、福建日报“新福建”、东南网、福建文艺网及《文化生活报》《东方收藏》《海峡乡村》等。

  三、征稿对象在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活和居住在农村的村民书画爱好者,或户籍在农村而实际在城市从事艺术教育与艺术相关工作的书画爱好者等均可投稿;也欢迎其他身份的书画爱好者投稿,但作品内容必须符合要求(见第五点)。

  四、作品评审(一)作品由省美协、省书协和省乡村振兴研究会书画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评选出入选作品80幅,入展作品150幅。在入展作品中,再评选美术优秀作品10幅、书法优秀作品15幅。评为优秀作品的书法美术作者中如果不是省书协美协会员的,可以此作为加入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二)参展名单将在福建省文旅厅、福建省文联和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网站公布。并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作品证书,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优秀作品证书。(三)向入选入展作者赠送《讴歌伟大祖国、赞扬和美乡村——福建省第二届农民书画展作品集》一册。

  五、作品内容及规格要求(一)书法作品: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金句;2.在本乡村广为传播的健康向上的名联警句;3.颂扬乡村振兴的诗词、楹联、文赋等。(二)美术作品:必须是反映乡村巨变,留住乡愁,村落风貌,秀丽山川,美好生活,宜人环境,乡村振兴等题材。(三)作品规格:书法美术作品为六尺整张以内,竖幅,每人限投1幅。作品请寄原件,请勿装裱。美术作品限中国画,书法作品不含篆刻和刻字作品。

  六、注意事项(一)参加征稿的作者请在作品右下角背面铅笔标注作者实名、作品名称、篆书草书附释文。打印登记表(见附表)并如实填写。(二)投稿作品必须符合内容要求(见第五项),否则不予评审。(三)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本展览不收取参评等费用。由于工作量大,未入展的作品原则上不退,如果要求退稿邮资到付(即作者收到退稿快递时自己付邮费);入展的作品展出后退还给作者(如愿意捐赠的向作者颁发捐赠证书,所捐赠作品将捐赠给被评为省级以上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乡村、金牌旅游村等)。(四)评审工作计划2024年7月下旬完成,作品计划9月展出。(五)所有投稿者均视为对本启事各项规定的认同。

  七、征稿时间(一)截稿时间:2024年7月15日(以邮件的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二)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B座,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赖老师收联系电话:13859073305

  附:第二届农民书画双年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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