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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暑期乘坐涉旅游乡镇船舶开展海上休闲活动的安全提示

来源: 厅市场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7-21 10:26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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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游客朋友:

暑期是海上休闲游玩的热门时段,部分无资质船舶违规载客、非法营运、擅自前往风险海域等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特此发布安全提示:

一、严格甄别船舶资质,坚决不乘无证违规船舶。广大游客乘坐乡镇船舶开展海上休闲活动时,请选择经正规登记检验、具备海上休闲营运资质、安全救生设施配备齐全、船员持证上岗的合规涉旅游乡镇船舶。坚决拒绝乘坐 “三无”船舶、无年检手续船舶、船体老旧、无救生设施、跨类别违规营运船舶,切勿轻信私人低价揽客、私下接单等非法乘船渠道,切勿乘坐各类无安全保障船舶出海。

二、选择正规旅游渠道,杜绝私搭私乘船舶出游。如需参与旅游团队乘船海上旅游项目,请通过合法合规、手续齐全的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签订正式旅游合同,选择旅行社合规合作的资质船舶。注意甄别船东个人私自招揽、网络私单、路边揽客等非正规组团出海行为,不参与无经营资质主体组织的海上休闲活动,从源头规避非法营运船舶带来的安全风险。

三、强化自我安全管控,严禁乘船前往风险区域。请切实提升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严守海上出行安全规定。乘船全程务必规范穿戴救生衣、正确使用船上安全防护设备,严格遵守船舶航行安全制度和船员安全指引,全程配合落实各项安全管控要求。切勿乘坐涉旅游乡镇船舶擅自前往无居民海岛、未开发开放海域、封闭管控岸线等风险区域登岛游玩、探险露营。此类区域无安全保障、海况复杂、救援困难,私自乘船前往极易引发被困、溺水等安全事故。

四、遵守海域管理规定,拒绝船舶搭载违规赶海活动。请自觉遵守《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参与无证经营性赶海、私域滩涂赶海等违规无序赶海活动。坚决抵制依托无资质船舶开展的各类违规近海休闲项目,不参与破坏海洋生态、违反海域管控规定的乘船赶海行为,做到安全出行、合规游玩。

海上潮汐、天气变化较快,请广大游客始终坚守安全底线,不冒险乘船、不违规出海,共同维护安全、有序、规范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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