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市场管理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的通知
闽文市〔2010〕33号

 

各设区市文化(文化与出版)局、工商局、公安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关工委、互联网协会: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进一步加强我省网吧市场管理,大力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网吧市场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化日常监管,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会同公安、工商、通信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净化网吧市场专项行动,对市场混乱、监管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进行集中整治,务求整肃网吧市场秩序,形成净化网吧市场的社会声势,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严格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

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要继续坚持严管重罚,严格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各地要严格执行“对接纳未成年人3次或一次性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予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同时,对恶意接纳未成年人且情节恶劣的无论次数也可直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网吧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要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担任网吧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保护未成年人措施有力、网吧市场经营规范的地区给予表扬奖励;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屡禁不止的或达到吊销标准而不吊销的,以及网吧市场秩序混乱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主管领导和经办人责任,给予必要处分,并以此作为评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作为年终综治考评成绩评定的重要标准。要建立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查处情况报备制度,各设区市、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要每季度逐级将查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报送省文化厅。

(二) 加大农村网吧监管力度。

要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工作重点,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保护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身心健康。要加大投入力度,充实一线执法力量,不得挪用基层文化市场稽查队伍的编制和人员,想方设法保障执法人员经费、改善执法装备。要充分发挥农村协管员的作用,建立省市督查考核、县级主要负责、乡镇群体参与的农村网吧层级管理责任制。同时,要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探索农村绿色网吧建设,促进公益性文化建设与市场运营机制相结合;优先增加乡镇(包括大的行政村)和城乡结合部、工业集中区网吧数量,尤其是要加快网吧空白地区的布点工作,实现农村网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 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加强沟通协作,完善网吧社会监督制度,按照中办发〔2009〕6号文件规定争取地方财政解决保障经费,为加强网吧社会监督创造必要条件。做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志愿者及其他网吧监督员的选拔聘任、颁发聘书、法规培训工作,明确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保障监督员的基本权益。扩大充实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为每个网吧配备1-2名志愿监督员,运用教育引导、劝阻说服、检查监督等手段,随时发现、制止和举报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四)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加快筹建全省网吧行业协会,各地尚未成立网吧协会的也要加紧筹备工作,充分发挥网吧行业协会在网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地网吧行业协会要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制定当地净化网吧自律方案,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引导网吧经营者自查自纠自律,自觉为净化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二、坚决取缔黑网吧

各地工商、公安、文化、通信等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查处取缔黑网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中,各地要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黑网吧”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职能,切实落实《福建省“黑网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分工,以大决心、下大力气,积极主动、及时果断查处取缔黑网吧。

(一)加大查处取缔黑网吧力度。

要总结以往在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针对黑网吧查处取缔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研究探索查处取缔黑网吧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方法有效的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行常态化监管。要继续保持打击黑网吧的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次数和巡查力度,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强化监管职能,以城乡结合部、农村、校园周边为重点,继续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对确认为黑网吧的及已查处取缔的黑网吧,由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告知所在地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协会(除厦门外),由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协会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对其采取断网措施,并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要依法从严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严禁出租屋业主为黑网吧经营提供经营场所。

二) 规范网吧接入服务行为。

发挥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在查处黑网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互联网运营商的社会责任意识,使其主动参与到查处取缔黑网吧的各项工作中来,发现违规违法现象,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并切实负起切断网源的责任。积极探索建立查处取缔黑网吧“黑名单”制度,对已被查处过的黑网吧原地新申请安装互联网接入要从严控制,从源头上严把接入关。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要自觉规范互联网接入服务行为,一是在与宽带用户签订的服务合同的条款中,应当明确约定用户从事网吧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相应法定许可,否则将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二是在宽带安装施工人员入户安装时,要对用户是否从事网吧经营进行核实;三是接到有关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名单后,必须及时停止接入服务。

三)完善黑网吧整治长效机制。

各级工商、公安、文化、通信部门要建立黑网吧整治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小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抄告与共享,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运行有序,促进抄告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各地社区民警、工商所、基层文化执法人员要主动开展对黑网吧的摸排和线索搜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现的黑网吧和被吊销许可证的网吧,应及时书面抄告工商部门,并积极会同工商部门查处取缔。工商部门也应将查处取缔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形成各部门对黑网吧的线索移交、配合打击、通报反馈机制。

(四)建立更加高效的社会监督体系。

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灵敏、高效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对于举报并经查实的进行必要的物质奖励。充分发挥12315综合执法网络“五”人员、街道、乡镇、村(居)委会、电视、报纸新闻媒介等社会力量,宣传黑网吧对未成年人学习及身心健康的危害,教育未成年人不沉迷网络,广泛发动群众,发现“黑网吧”要及时向工商等部门举报。

三、切实强化网吧市场管理和引导

加大网吧市场管理和引导力度,坚持严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着力推动网吧经营连锁化,大力开展创建文明网吧活动,不断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努力使网吧成为传播文明的窗口。

(一)严格执行网吧总量布局规划。

省文化厅将根据文化部要求,严格实施网吧总量布局规划,新增指标全部用于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布点。对目前网吧市场经营秩序尚未得到根本好转的设区市或县(市、区),暂不审批新的网吧。如有发现擅自违规审批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处分。

(二) 实行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制度。

文化行政部门对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经营单位每二年进行一次年审,年审内容主要包括:核定网吧的名称、地址、法人、电脑台数是否与相关证照登记内容相符,核实登记网吧因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所受行政处罚情况等。年审结果分为合格、暂缓、注销。年审结果应及时通报公安、工商、通信管理部门。

(三) 规范网吧市场变更机制。

1、要规范网吧法人变更。各地要遏制网吧牌照倒卖行为,一经发现有倒卖行为的,即予以吊销。原则上不办理网吧法人代表变更,特殊情况要变更的,必须经各地审核后报省文化厅同意,先予以注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再由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按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标准和条件重新受理申请。

2、要规范网吧经营场所变更。已经审批的网吧的经营场所可在本县(市、区)转移,但不得跨县(市、区)变更;严格控制网吧经营场所特别是乡镇往城区的经营场所变更。新认定的全国、省级连锁网吧经批准后,可根据需要在省内各地设立连锁门店,各地应予以配合;连锁门店一旦确定地点后需要变更的,也要遵守上述规定。变更地点要及时办理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由原审批部门批准。

3、要规范网吧对其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以及网吧名称、计算机数量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网吧进行改建、扩建或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变更,要事先经原审核机关同意;改建、扩建后的营业场所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变更计算机数量必须到文化、公安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距中、小学不足200米的网吧一律不得审批,对现有发现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限期予以搬迁;擅自迁入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的,直接予以吊销。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在变更后应及时向省文化厅申请换发新证,不得擅自在原证上涂改或自行制作新证,违反者将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网吧业主擅自涂改的即予以吊销许可证。

(四)着力推动网吧连锁化经营。

要加快连锁网吧建设,大力扶持和鼓励网吧连锁经营,支持和引导非连锁网吧向连锁业态发展。省文化厅将在今年根据文化部《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已取得连锁牌照的网吧连锁经营单位进行重新认定。并出台《福建省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一批省级连锁网吧企业,并将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常态化,鼓励符合条件的网吧经营单位申请认定省级网吧连锁企业。鼓励和推进经营规范、制度健全的网吧连锁企业兼并、重组现有网吧市场中的单体网吧,优化网吧市场结构,促进网吧连锁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同时,要切实加强对网吧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网吧连锁企业的经营行为,杜绝“假连”、“假加盟”等现象。

(五) 大力开展创建文明网吧活动。

开展创建文明网吧活动是加强网吧市场管理,提升网吧行业整体形象,促进网络文化环境净化的重要举措,各地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认真按照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文明网吧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引导网吧经营单位以创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环境一流、队伍一流、形象一流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网吧活动,不断提高网吧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到文明从业、规范经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今年,将命名首批省级文明网吧,各地也要相应推进市级文明网吧的评选。

(六) 着力规范对违规网吧的行政执法。

根据我省有关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工作要求,省文化厅于去年制定印发了《全省网吧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统一规范违规网吧行政处罚行为,其中处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停业整顿的,还应及时将受处罚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的名单书面告知所在地设区市通信管理局、互联网协会(不含厦门市),由所在地设区市通信管理局或互联网协会负责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省文化厅将加强对各地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擅自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实施行政处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抵制低俗暴力内容在网吧传播

(一) 坚决治理违法有害信息。

各地公安部门继续依法坚决打击利用网吧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推进在网吧实施互联网安全保护措施,以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网吧进行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删除、封堵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站,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确保信息安全。对在网吧内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不制止、不举报的网吧业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 加强网吧内文化内容监管。

大力推进网吧文化内容知识产权保护。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网吧内文化内容的监管,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网吧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的同时,依法打击通过网吧下载、使用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格调低俗、侵权盗版等文化内容的经营行为,消除文化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合法、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为网吧提供网络文化内容产品的经营单位应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具备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资质,为其所提供的文化内容合法性负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经营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进行报审,并将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名录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定期向省文化厅报备。同时,要切实强化网吧内文化内容日常监管。网吧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提供非法网络文化产品,应与合法网络文化内容产品经营企业签订购买协议或使用授权。文化执法部门将对网吧服务器内存储的网络文化产品、安装的内容提供软件进行定期检查以及日常抽查,经营非法网络文化产品的网吧将被勒令删除违规内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三)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和建设。

全面提升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水平,建成覆盖全省连接文化部的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是今年文化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技术监管平台作用,在网吧内有效屏蔽有害信息、非法游戏和不良网站。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提高监管系统在全省网吧计算机终端的覆盖率和在线率。

(四)改善网吧安全秩序。

加大整治网吧及其周边治安问题,打击网吧“黄赌毒”活动,控制、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网吧治安秩序良好,努力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大网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予以消除。大力推进第二代身份证实名识别登记系统,落实“四个及时报警”(发现可疑人员、发现上网人员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发现上网人员之间发生打斗、发生刑事案件时及时报警)。

五、完善网吧管理协调机制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工作协调机制,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关工委等部门成立全省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市场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协作配合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地也要相应成立协调小组,全面推进网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网吧净化集中整治,抓紧抓细,抓出实效,切实发挥协调小组在加强网吧管理、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以上规定,请各地严格贯彻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小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抄告与共享,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运行有序,促进抄告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各地社区民警、工商所、基层文化执法人员要主动开展对黑网吧的摸排和线索搜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现的黑网吧和被吊销许可证的网吧,应及时书面抄告工商部门,并积极会同工商部门查处取缔。工商部门也应将查处取缔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形成各部门对黑网吧的线索移交、配合打击、通报反馈机制。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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