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文旅人〔2020〕6号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撑,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925

 

 

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文件精神,对接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省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以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两项重大决策部署为着眼点,着力集聚爱国奉献各方面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扎根乡村、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发挥引领示范和骨干带头作用,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0年至2025年,采取公开推荐、评审选拔的方式,每年遴选30名左右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

三、选拔办法

(一)选拔范围

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选拔对象须是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乡村文化和旅游活动带头人。

(二)人选要求

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在闽居住、工作、生活(含台湾地区在闽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

3.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德;

 4.从事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带领或引导当地群众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群众文化活动或发展乡村旅游经济;

 5.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变乡风民俗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或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中做出较大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6.从事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台湾地区参评人员在闽从事文化和旅游工作满2年)。

(三)选拔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1.下发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选拔方案和年度选拔名额,制定下发选拔工作通知。

 2.组织推荐。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申报工作,按分配名额推荐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3.资格复审。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根据参评对象所从事专业,商厅机关相关处室、省文物局等单位对基层推荐人选的条件、资格和依托项目等进行复核。

 4.专家评审。组织召开评审会,抽组文旅系统相关专家,对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推荐的人选和依托项目进行逐个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5.会议研究。将专家评审提出的建议名单提交厅党组会和厅务会研究,确定入选人员。

 6.公示公布。通过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等渠道对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扶持措施

(一)搭建交流平台。采取开展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专题培训、举办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论坛等形式,组织入选人员参加培训和论坛,为入选人员开展经验交流、建立合作机制等搭建平台。组织开发“文旅能人”APP或微信小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鼓励引导发达地区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与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开展结对帮扶。

(二)加强培训锻炼。每年组织全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专题培训,优先推荐乡村文旅能人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队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项目,基层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培训、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意开发培训等项目,为入选人员提供交流学习机会。对有专长、有热情、有意愿的入选者,可采取适当的方式选派到各级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跟班学习培训。

(三)开展项目扶持。将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项目扶持经费列入厅人才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资助,开展培训、交流、宣传等。每年从入选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所依托项目中,选出8-10个侧重公益性且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参照文化和旅游部做法,分别给予1万元的项目扶持经费。鼓励支持入选人员申报传统工艺振兴、非遗展示传播等文化和旅游部面向基层开展项目活动。鼓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各类面向基层的项目中,畅通入选人员申报渠道,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扶持。

(四)建立激励机制。向入选人员发放“福建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荣誉证书,并从当年入选人员中推荐申报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将入选人员纳入省文化和旅游厅面向全省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对其中的优秀代表优先推荐参加福建省“最美文旅工作者”等评选表彰,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以上业务比赛和成果展示(展演),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人才项目。鼓励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发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干事创业的热情。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任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将在乡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能人选拔出来,要充分发挥乡村能人在基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共同推动文化建设、旅游发展和文旅融合。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同期启动市级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选拔扶持。

(二)加强联系服务。将入选人员纳入联系服务范围,建立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信息库。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相关专家开展巡回指导,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解决专业方面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中央和省、市级媒体推荐全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借助上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及时总结推广选拔中经验和成功做法,为加强乡村文化旅游能人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设区市和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对本地区的入选人员跟踪管理、加强培养。建立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动态管理机制,对因违纪违法等产生不良影响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取消其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资格。

方案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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