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验收认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文旅规文〔2022〕1号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部署要求,规范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验收认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1月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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