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省文旅厅 时间: 2019-02-20 09:5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原福建省文化厅门户网站(http://wht.fuj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白马中路25号,邮编:350005,电话:0591-8711811387118107)。 

  一、概述 

  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厅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厅主要领导多次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厅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印发《福建省文化厅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及其具体责任部门。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全面推进落实“五公开”。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厅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公开有关文化和旅游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加大重大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落实情况,公共建设项目、惠民工程、设施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有关人事任免、人员招聘、职称评审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发展规划、计划报告等公开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有关文化和旅游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等文件及工作动态,提高扶贫政策知晓度,增强扶贫政策精准落实。二是大力推进省直文化旅游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细化事项内容,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在厅门户网站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及时公开权责事项清单等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和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和完善“两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全省统一规范的抽查系统,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四是认真做好2018年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确定为主动公开,并对145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答复件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全文公开。 

  (三)着力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一是在厅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有关政策文件的同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并做到相互关联,并将机关各处室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列入内部绩效考评重要内容。2018年以来,对《福建省文化厅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百姓大舞台”文化惠民演出实施办法》《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申报2018年入闽旅游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了政策解读。二是厅领导通过参加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带头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018年先后参加了福建省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系列主题活动、第十二个文化遗产日新闻通气会、第十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第七届福建艺术节新闻发布会,以及中国福建政府网在线访谈等活动。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社会关注热点,2018年以来在厅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网上调查共13期。四是持续完善“福建省文化厅”微信公众号、“福建旅游”订阅号、“清新福建”服务号微信平台功能,提供文化旅游便民服务,及时推送文化旅游相关资讯以及回应和反馈网友的投诉建议。五是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舆情回应及时到位。针对2018年发生的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福建电视台披露厦门市不合理低价游现象等突发涉旅事件舆情,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动态发布后续信息。同时,加强与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网安办等部门合作,一旦发现苗头性或已经被网络、媒体炒作的涉旅舆情动态,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部门,共建涉旅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 

  (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实效。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并100%纳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修订完善并公布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有关事项的办理程序、标准和时限以及办理结果等均在厅门户网站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二是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切实加强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办理标准、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深入开展“减政便民”专项行动,认真做好“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相关工作。三是推进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生成共享和应用工作机制,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工作,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四是认真做好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事项100%及时处理答复。 

  (五)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与省级新闻门户网站东南网合作,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人员配备和技术服务支撑,对原省文化厅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优化政务公开相关栏目设置,拓展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同时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健全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审查程序等事项。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以来,我厅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件,并及时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送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受理群众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时限要求内完成办理工作。二是用好用活“两微一端”平台。加强原省文化厅微信公众号建设,公众号设置资讯博览、八闽溯源及文艺万象、文化活动、政策解读、名家典范、戏韵流芳等栏目,及时发布相关文化资讯、政策信息;设置互动专栏,利用移动端随时随地的优势,配合厅门户网站增加政务服务窗口,提升互动服务灵便性。自20138月启动《福建旅游政务信息》微信发布工作以来,截至20181231日总共发布 1146 期、3946条信息,其中,20181-12月共发布146期、222条信息,目前粉丝数5379人。福建旅游政务信息”的微信内容均转发原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门户网站的信息,如“中国旅游日”“旅博会”“福建生活展”及中秋国庆假日旅游信息等信息。除每日信息发布外,增加了相对固定的【海丝(福州)国际旅游节】【旅博会】【清新线路】【政务专题】等功能条。同时,完善新媒体运营管理机制,建立互动信息处理管理机制,严格内容编辑、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审核工作流程,实行先审后发,从源头上杜绝有害信息传播。加强与福建日报、中国文化报、省广电集团和海峡都市报等主要媒体的合作与对接,加大我省推进文化旅游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的宣传推介力度。三是积极推动省直文化旅游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编制公开事项目录,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按照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一律主动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应当公开的信息事项,制定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公开项目名称、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具体责任部门。在厅门户网站增设文化地图等栏目,集中公开全省文博单位和省直文化单位基本信息;及时公开文化旅游单位审批信息和管理信息,以及公共文化旅游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使用等信息。四是建设原省文化厅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布平台,对省直文化单位举办的文艺演出、展览展示、讲座论坛和文化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该平台2018年共公布公共文化服务信息136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厅通过原福建省文化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件。2003至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75件。通过原福建省旅发委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件,2003年至今累计主动公开202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类别有:计划财务、舞台艺术、市场与产业、社会文化(非物质遗产)、对外文化、人事教育、机关党建、监察、老干部工作、文物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原省文化厅通过原福建省文化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通过我省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福建省图书馆、福建省档案馆)公开;通过编印《福建文化信息》、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厅微信公众号及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重要的文化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原省旅发委通过在原“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lfw.fujian.gov.cn/;在省档案馆、省图书馆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旅游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以及向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在《中国旅游报》《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人民网福建频道、新华网福建频道、东南网以及局政务公开栏等地方发布部分公开信息;通过原福建省旅发委官方微博、微信发布部分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原省文化厅2018年共受理网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信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2003年至2018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累计数为23件。原省旅发委2018年共受理网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2003年至2018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累计数为76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原省文化厅2018年受理的2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其他类型答复1件。原省旅发委2018年受理的1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原省文化厅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0件。2003年至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累计数为1件。2018年原省旅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0件。2003年至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累计数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任务有待进一步全面落实,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丰富,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建设,改进方式手段,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原省文化厅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59 

  627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59 

  627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2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9 

  2、网络申请数 

   

  1 

  3 

  3、信函申请数 

   

  1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2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4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1 

  行政诉讼数 

   

  0 

  0 

    

  原省旅发委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8 

  202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8 

  202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7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1 

  76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7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45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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