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省文旅厅 时间: 2022-01-13 15:0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等要求编制,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文旅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全力提升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持续提升工作能力,切实提高组织管理。坚持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厅办公室牵头抓、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制定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激励和问责。

(二)紧扣全省工作中心,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围绕做强文旅经济,建设文化强省和全域生态旅游省的目标,及时公开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成效。主动公开福建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以及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福建段)、滨海休闲带民宿发展、低空旅游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全年以图解、视频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7篇,并同时在官方微信发布。厅领导参加福建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等6场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2场新闻通气会,我厅举办1场世界遗产大会网上新闻通气会,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介绍福建文化和旅游工作成效。在厅官网设置“疫情防控福建文旅在行动”专题栏目,集中公开和转载疫情防控方面的政策举措、要闻。领导信箱全年处理回复信息74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咨询和建议。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升福建省旅游服务质量等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各12期;开展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答疑解惑、第八届福建艺术节等公众热切关注的主题在线访谈共12期。

(三)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切实打造阳光政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9条,全部按要求上网公开并送交“两馆。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依据,认真落实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政府采购等领域信息公开。实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集中公开办理答复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71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71件,主动公开率达93.4%、88.6%。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8件,均按要求及时作出答复。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厅官方网站建设,增加“第八届艺术节”“静夜守护”“双随机公开”等专栏,丰富网站内容。常态化更新厅官网栏目,累计更新“本厅要闻”251篇、福建文旅动态383篇,全年实时转载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资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用好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全面展示福建文化和旅游发展态势,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信息1192篇,“清新福建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57条,“清新福建文旅之声”官方新浪微博账号发布信息6475条,“福建文旅发布”头条号2021年发布内容897次,其中,文章405篇,微头条63条,视频429条。同时,我厅还在抖音、快手开设“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账号,累计点赞数达150.87万人次、109.99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处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主动;制定出台有关文件,政策解读内容上有待全面深入,方式有待创新;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等方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处室绩效考评内容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适时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全面提高各级干部主动公开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内容建设,围绕“十四五”开局、疫情常态化防控等重点和热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四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服务水平,提升“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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