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5-0800-2025-00774
  • 文 号: 闽文旅艺进展〔2025〕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2025-09-17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厦门外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进口14件艺术品举办展览的批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厦门外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进口14件艺术品举办展览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时间:2025-09-19 18:01
 厦门外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至厦门14书法篆刻作品在厦门凤凰艺品文化保税平台举办“我看见岁月飞逝”台湾艺术家书画作品展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根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至厦门14幅书法篆刻作品,并在厦门凤凰艺品文化保税平台举办“我看见岁月飞逝”台湾艺术家书画作品展。展览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主办单位为:厦门外图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单位为:嘉禾园艺术馆、厦门凤凰艺品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参展作品展览期间如进行销售,待展览结束后,未销售部分的展品返回台湾地区(有效期120天)。

你公司应认真做好展览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并须事先取得当地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同意,协助场地方认真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等措施,确保展览安全、顺利进行。展览结束后,请在10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总结报送我厅市场管理处。

此复。

附件:进口作品名录14件艺术作品。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9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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