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J00425-0800-2026-00185
- 文 号: 闽文旅艺进展〔2026〕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2026-04-01
- 有效性: 有效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厦门凤凰艺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进口7件艺术品在厦门凤凰艺品文化保税共享平台举办展览的批复
你公司从中国台湾进口至厦门4件绘画作品、3件书法篆刻作品,并在厦门凤凰艺品文化保税共享平台举办“悦见芳华”——雅集芳华东方女性生活方式特展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根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申请从中国台湾进口至厦门4件绘画作品、3件书法篆刻作品,并在厦门凤凰艺品文化保税共享平台举办“悦见芳华”——雅集芳华东方女性生活方式特展。展览时间为2026年4月6日至2026年4月26日。主办单位为:厦门邮之品商贸有限公司。承办单位为:厦门凤凰艺品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参展作品展览期间如进行销售,待展览结束后,未销售部分的展品返回台湾地区。
你公司应认真做好展览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并须事先取得当地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同意,协助场地方认真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等措施,确保展览安全、顺利进行。展览结束后,请在10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总结报送我厅市场管理处。
此复。
附件:进口作品名录7件艺术作品。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