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425-3002-2022-00164
  • 文 号:闽文旅公共〔2022〕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2022-05-05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街头文化”标识征集活动实施方案》和《“街艺 福见”——第二届福建省街头文化艺术 展演暨街头文化艺术达人颁奖仪式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街头文化”标识征集活动实施方案》和《“街艺 福见”——第二届福建省街头文化艺术 展演暨街头文化艺术达人颁奖仪式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省文旅厅 时间:2022-05-19 15:32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省艺术馆: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街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活跃街头文化艺术氛围,助推我省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迎接党的二十大浓厚文化氛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组织开展“福建省街头文化”标识征集和“街艺福见”——第二届福建省街头文化艺术展演暨街头文化艺术达人颁奖仪式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具体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5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街头文化”标识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普及、宣传我省的街头文化,打造具有品牌特点的文化标识,特向社会征集设计新颖、创意独特的街头文化标识,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艺术馆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2年4月至6上旬

评审时间:2022年6月

三、征集对象

社会机构、团体、个人

四、征集内容

“福建省街头文化”标识设计

五、评审方式

从福建省美术、设计专家库中抽取7名专家(其中设评委组长1名)组成评委会,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省文旅厅会议研究确定采纳的作品,并适时公布。

六、奖项设置

“福建省街头文化”标识录用奖1名(从入围奖中选出,不重复发放奖金),奖金10000元(不含税),颁发证书;其余入围奖4名,奖金2000元(不含税),颁发证书。

七、作品要求

1. 作品内容包括标识图标和“福建街头文化”文字;

2. 应体现福建街头文化内涵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创意新颖独特、识别度强,有时代感和艺术性,适用于街头文化展演、宣传等衍生品的使用;

3. 每个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

4. 必须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并取消相应奖励。

八、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1.《活动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2),需作者亲笔签名,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3.参评作品(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参评作品图片要求800*600像素以上,JPG格式,大小1MB以内。(入围作品需提供300dpi分辨率可用于生产的PSD或者PNG等格式源文件);纸质版参评作品图片要求A3(297mm*420mm)彩色打印,精度不低于300dpi分辨率;

4.应征者为机构的,需提供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需提供所有创作者个人资料。

(二)报送方式

1.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26727389@qq.com,邮件主题需以“街头文化标识征集活动+作者名称+联系方式”命名;

2.纸质材料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75号福建省艺术馆 收件人:刘凯羚  邮编:350001;

3.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610日(纸质材料以寄送当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刘凯羚         联系电话:0591-87510557

九、其他事宜

1. 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对最终选择采用的标识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本次活动的主办方所有。如有需要主办方可以自行或授权他人对标识设计作品使用,并进行必要的修改;

2. 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3. 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十、宣传推广

(一)征集活动通过主承办方官方网站、公众号、抖音、视频号以及相关媒体线上、线下平台发布及推广。

(二)采纳的作品进行专题发布,进行广泛宣传推送,并作为我省各地今后开展街头文化艺术活动的统一标识广泛使用。

 

附件:活动报名表、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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