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5-3005-2025-00835
  • 文 号: 闽文旅产业〔2025〕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2025-09-26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旅专项贷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旅专项贷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时间:2025-10-22 15:08
 各设区市文旅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财金局,福州、泉州市委金融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管理部、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各金融监管分局、平潭金融监管支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意见》、福建金融监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福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破解中小微文旅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修订形成《福建省文旅专项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同意,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一、精心组织落实,确保成效。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直达基层,加强沟通、释疑解惑,确保企业“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二、突出结果导向,有的放矢。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精准滴灌,以“可感可及”的融资获得感为检验标准。各金融机构要及时结合《办法》相关要求,优化融资项目评审流程和标准,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金融机构参与感、社会认同感,营造“政银企”携手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的浓厚氛围。

三、发挥“企业池名单”基础作用,提高效率。主营业务范围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或《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在福建(不含计划单列市)登记注册、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的,即可入选企业池名单”。相关数据与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时对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财政厅 

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2025年9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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