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425-3011-2021-00180
- 文 号:闽文旅建议〔2021〕7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2021-05-19
-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90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类别:B类
雷奶铭、李捷增、钟智儿代表:
《关于收回管理保护畲族福宁山民会馆的建议》(第13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福宁山民会馆位于霞浦县松城街道松兴社区旗下街3号,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建。会馆坐北朝南,总面积683平方米,依次由山门、厅堂、客厅等组成。硬山顶,穿斗式,砖木结构。厅堂面阔五间,进深七柱,上饰八角藻井。是闽、浙畲族民众联合组建的,赣、粤、皖、台、湘、黔畲族宗亲联谊加盟的,全国唯一跨省、跨地区的畲族会馆,为“福宁畲族民歌”、“霞浦畲族小说歌”的发祥地。2009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您在提案中建议加强畲族福宁山民会馆保护的建议,我厅认为非常重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关注和支持。
畲族是聚居于我省的主要少数民族,畲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艺术,留存下大量富有特色的文化遗存,具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是我国多元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工程的重要内容。我厅高度重视闽东畲族文化保护工作,福宁山民会馆为省级文保单位,也列入畲族文物名录,是霞浦县珍贵的文化遗产。针对福宁山民会馆存在问题,2020年6月29日,霞浦县文旅局召开了由松城街道、县民宗局、县畲族文化研究会、松兴社区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明确了产权人为第一责任人,属地街道、社区为管理责任,县民宗局和文旅局为监管责任。同年,我厅专项支持福宁山民会馆抢救性维修资金20万元,用于福宁山民会馆相关隐患的整改,目前已经完成文物制度牌、安全出口、消防防火标志设置;购置微型消防站、灭火器、消防卷盘;按消防防火标准进行电路改造;设置标准消防栓;安装探头和烟杆;统一配备金属神龛等。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取建议,采取切实措施,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福宁山民会馆安防消防督察,不断做好畲族文化的保护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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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署名:傅柒生
联系人:卢绳恩
联系电话:0591-8711814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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