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5-3011-2023-00213
  • 文 号: 闽文旅建议〔2023〕5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2023-04-24
  •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8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8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文旅厅 时间:2023-04-24 16:13

答复类别:B类

 

王向明代表

《关于进一步推动后疫情时期滨海旅游发展的建议》(1381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海洋经济、文旅经济的部署要求,围绕1号滨海风景道”建设,着力优化滨海旅游发展布局,培育海洋经济、文旅经济的新增长点,全力推进“海上福建”建设。

(一)凝聚滨海旅游发展合力。配合省交通厅打造1250公里的“1号滨海风景道”,指导沿海六市一区成立福建滨海旅游联盟,串联沿线海岛、海岸、海洋等文旅资源,构建福建滨海旅游带会同平潭、省交通厅、海事局等相关部门打造“福往福来”海上游项目,以平潭岛为枢纽,逐步开通平潭至福州、宁德等闽东北海上精品游线,以及平潭至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闽东南海上精品游线。目前已首航开通“平潭—莆田湄洲岛”航线。

(二)丰富滨海旅游发展业态。优化海洋旅游产品布局,坚持一岛一景,抓好平潭岛、东山岛、湄洲岛、嵛山岛等重点海岛建设。支持开发海洋观光、海钓游览、休闲度假、体育运动、低空飞行、邮轮游艇等新业态,形成湄洲岛妈祖平安塔灯光秀、嵛山岛全国海钓精英赛等海岛旅游产品,以及鼓浪屿李家庄、平潭读旅等一批特色精品民宿。注重海洋历史人文资源发掘,塑造海洋旅游品牌形象,形成海洋文化游、渔乡风情游、民俗采风游、宗教文化游、体育休闲游等精品旅游线路。鼓励厦门、东山、福州、平潭等试点开发建设海上精品酒店,如连江“闽投宏东号”深海智慧渔旅平台。

(三)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每年安排省级文旅融合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平潭文旅重点项目和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平潭继续打响梦幻蓝眼泪、千年壳丘头、百年石头厝等特色品牌。支持围绕“国际风范、青春时尚”主题,以音乐文化、体育运动为切入点,引进风筝冲浪、环岛自行车赛、帆船赛事等国际品牌赛事,推出蓝眼泪音乐节、岚岛之声合唱节、两岸青年音乐创作营等音乐时尚主题活动,打造“音乐艺术欢乐岛、品牌赛事活力岛”相结合的海岛旅游目的地。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统筹滨海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充分挖掘我省海洋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内涵,树立滨海旅游特色形象,优化滨海旅游环境,提升滨海旅游知名度和竞争力。

(一)加快海岛旅游规划设计。参照广东等地做法,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共同编制《福建省海岛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平潭岛、东山岛、湄洲岛等重点旅游海岛为核心,选取资源条件良好、适合旅游开发的长乐东洛岛、泉州惠屿岛等岛屿,采取大小互补模式,以“大”岛带动“小”岛发展。加强与港澳台区域旅游合作,拓宽与东南亚等国际旅游交流,将福建海岛旅游打造成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带的战略支点。重点打造平潭岛等10个滨海海岛旅游目的地,培育20个休闲旅游用岛。

(二)推进“+旅游”融合发展。一是深化“交通+旅游”。结合“1号滨海风景道”建设,全面扩展“福往福来”海上游项目,打破海洋旅游交通屏障,实现海洋旅游陆上交通和海上交通双循环。二是突出“海洋文化+旅游”。挖掘民俗文化、商贸文化、海丝文化等海洋文化资源,打造海岛生态旅游带。联合省海洋渔业局培育“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三是推动“农业、气象等+旅游”。加强与农业、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围绕海岛农业的多样性、独特性,推出一批海岛田园综合体旅游项目;结合台风、潮汐等气象特点,策划开展海岛听风观浪相关旅游活动。

(三)加大滨海旅游用海保障。支持通过开发式、透水构筑物等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方式,开发海洋项目;支持渔旅融合,适当发展海上休闲旅游项目;经批准或通过招拍挂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海上休闲旅游项目,可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最高25年得到海域使用权期限,期限届满后可申请续期。

(四)加强滨海旅游市场营销。发挥福建滨海旅游联盟优势,整合沿海城市旅游宣传资源,共同打造福建滨海旅游主题形象。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媒介,统筹官方网站和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矩阵,进一步扩大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妈祖回娘家祭祀、嵛山岛渔旅文化节等传统民俗和旅游节庆活动影响力。精心策划一批“游海玩岛”旅游线路,创新开展“网红旅游”主题营销活动,打响滨海特色旅游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领导署名:吴立官

人:吴志超

联系电话:0591—87673668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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