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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来源: 东南网       发布时间:2022-08-29 09:01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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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公布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文旅经济,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文化强省和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目标,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持续打造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文旅经济规模明显壮大,全省接待旅游人数超过7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万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3500亿元,力争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5.5%以上,保持全国前列;文旅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旅游购物支出占比达到18.5%,新增一批文旅上市企业,力争更多企业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文旅形象得到持续提升,新增一批世界级、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品牌,“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和“福”文化等品牌享誉国内外。

  二、实施福建文化标识体系构建行动

  (三)挖掘福建地域文化独特内涵。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加大考古发掘和交流互鉴力度,推进福建文化基因解码,深入挖掘福建文化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实施福建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持续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为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贡献福建力量。

  (四)创新打造系列文化品牌。强化“福”文化研究阐释和宣传推介,办好“福”文化展览和创意设计大赛,推动“福”文化IP转化,打造一批富有地域性、原创性的“福”文化精品出版物。加强朱子文化研究,建设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争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弘扬红色文化,依托古田会议会址等红色资源,打造一批红色文化品牌。充分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优势,围绕“三进下党”、鼓岭故事、木兰溪治理等主题,打造一批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品牌。

  (五)加强文化对外传播交流。依托国际友城及“福建文化海外驿站”、“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等平台,创新对外宣传方式,构建福建文化国际传播网络,讲好福建故事。积极参与国家文化交流品牌项目,深入实施“人文海丝”计划,办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世界妈祖文化论坛等重大活动,提升福建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实施重点文化产业升级行动

  (六)推进广播影视产业繁荣发展。实施福建电影精品工程、闽派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工程,高质量推进厦门、平潭、泰宁影视基地建设,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外景拍摄地。推进智慧广电产业化应用,大力发展网络视听、高新视频产业等。办好中国电影金鸡奖、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IM两岸青年影展等影视活动。推动“影视+旅游”多元融合,培育影视旅游、摄影旅游等新业态。

  (七)促进出版传媒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工程、广播电视迭代升级工程,加快数字出版、智慧广电、数字报刊、数字文化等智慧传媒体系建设。推进闽版出版物精品工程,加强原创和现实题材出版。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和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推进国家“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试点建设。

  (八)推动工艺美术产业创新发展。加强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的传承和保护,将文化创意、时尚元素融入传统手工艺。推进工艺美术与数字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传统手工艺元素植入影视、动漫产品,带动传统手工文化传播和衍生产品开发销售。推动工艺美术类“福建好礼”进景区、进街区。推动建设文化创意和传统手工艺融合发展交易平台。

  (九)推进创意设计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办好“福建文创奖”等文创赛事,打造精品文化IP。推动创意设计与建材、鞋服等福建传统优势产业结合,培育一批国潮品牌和企业。支持创意设计单位参与古民居、古村落等开发利用,赋能乡村振兴。开展闽台重点文创产业合作,鼓励台湾文创机构、企业参与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项目策划实施,举办“匠心·意蕴”台湾文创展等闽台文创交流活动。

  (十)促进动漫游戏产业健康发展。支持企业打造优秀动漫原创作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游戏、影视等动漫产品,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道具等衍生产品,促进动漫“全产业链”和“全年龄段”发展,提升动漫企业竞争力。支持举办厦门国际动漫节等动漫游戏产业展会活动。支持我省骨干动漫企业申报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鼓励动漫企业争创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四、实施文化艺术点亮行动

  (十一)打造旅游演艺精品。围绕“一城市、一热剧”,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打造旅游演艺精品。鼓励文艺院团参与创排旅游演艺剧目,进驻景区、文化街区开展常态化演出。推动《印象大红袍》、《闽南传奇》、《寻梦闽都》等旅游演艺剧目创新提升,到2025年,力争全省打造5台以上在国内外有知名度的旅游演艺剧目。

  (十二)培育发展音乐产业。制定促进我省音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及平潭等加快发展线上线下音乐产业,布局建设一批音乐产业园区、原创音乐创作基地,打造一批音乐节庆活动品牌,鼓励音乐装备制造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街头文化艺术。支持文艺院团开展音乐季活动,推广原创音乐作品,带动省内相关专业院校开展音乐创作和演出实践活动。

  (十三)推动非遗技艺活态传承。加强非遗保护传承设施建设,新建一批非遗展示馆、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点)、非遗工坊等。推动非遗技艺与音乐、舞蹈、戏曲等结合,创新发展非遗小镇、非遗酒店、非遗景区等新兴业态,打造非遗主题精品线路和非遗文化研学基地。

  五、实施文旅跨界深度融合行动

  (十四)加快文旅融合示范建设。依托海丝文化、闽南文化、闽都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妈祖文化等福建地域特色文化,打造一批标志性文旅融合产品和项目。加快福建土楼与客家文化产业带、福州古厝保护工程、武夷山朱子文化园、马尾船政文化城等品牌项目建设,争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十五)加强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推动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城村汉城考古遗址公园、平潭壳丘头考古遗址公园等建设,打造考古文物旅游精品项目。支持泉州建设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鼓励社会各界规范开办博物馆,推出“镇馆之宝”和数字文物产品。鼓励福建博物院、中国闽台缘博物馆、中国印刷博物馆福建分馆等试点开发文创产品,打造博物馆文创IP。

  (十六)加快茶文旅融合发展。推动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融合,促进茶制作技艺活态传承,结合地域文化、民俗风情等,策划推出茶主题文艺作品。推进茶旅融合发展,结合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实施,培育一批茶文化庄园,建设一批茶文化小镇,开发一批茶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

  六、实施旅游景区创新提升行动

  (十七)建设世界知名旅游景区。推动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创新提升,支持武夷山、福建土楼、鼓浪屿、泰宁丹霞、泉州等世界遗产地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支持厦门植物园、福州鼓山、连城冠豸山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永定客家文化旅游度假区、福州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平潭南部湾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评定一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

  (十八)完善全域生态旅游产品。突破空间限制,强化资源整合,丰富产品供给。培育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滨海风景道、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戴云山森林步道、古驿道、江河、绿道慢道等“七沿”旅游产品。争创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新认定一批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推动寿宁下党村、沙县俞邦村、惠安大岞村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提质升级。新培育一批全域生态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美丽休闲乡村。打造特色精品民宿品牌。

  (十九)优化旅游精品线路。做精做实“十大主题”精品旅游线路,细化推出“福”文化旅游线路、大武夷生态体验游、山海主题游、海上旅游等一批深度体验游线路,形成一批可多日组合的主打旅游和周末微旅游产品。加强与上海、广东、四川、云南等省市协作,实现企业、市场和旅游线路全面对接。

  七、实施“+文旅”新业态培育行动

  (二十)做大海洋旅游。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等重点海岛建设,培育“游岛玩海”系列产品。支持福州、平潭探索无居民海岛整体开发旅游。推进厦门邮轮城建设和平潭邮轮码头改造提升,推动福州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大力发展休闲渔业,依托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建设渔港经济区,打造“渔人码头”、“渔市游”等渔旅融合新业态,新评定一批“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二十一)做强康养旅游。发展温泉旅游,推动温泉与非遗、文化、康养、民宿、美食等融合,培育一批温泉品牌企业。发展森林康养,推进森林康养与中医药养生、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等结合,创建一批森林康养基地和知名品牌。推动职工疗休养,新认定一批职工疗休养示范基地。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

  (二十二)做优研学文旅。围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等主题,开发一批涵盖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国情教育、自然生态等板块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推出一批研学实践教育精品线路,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持续开展海外华裔青少年“中国寻根之旅”研学活动,厚植家国情怀。

  (二十三)做深工业旅游。推动“工业+旅游”,拓展工业遗产游、工业博物馆游、观光工厂游、工美文创游、研学科普游等新模式。提升泉州七匹狼中国男装博物馆、南安英良印象五号石材文化创意园、三明1958工业记忆馆、莆田百威中国啤酒博物馆等项目建设水平,打造工业旅游示范标杆。支持泉州等地依托制造业建设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基地。

  (二十四)做热体育旅游。以打造“一县一品”本土品牌赛事为基础,构建省市县三级品牌赛事体系,持续办好厦门马拉松、福州国际自行车赛、平潭国际风筝冲浪节等品牌赛事,培育若干具有较大区域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城市。发展登山、徒步、露营等户外运动,推动低空飞行、游艇、帆船、海钓等休闲运动发展,培育电子竞技产业。

  八、实施消费潜力激发行动

  (二十五)强化市场营销推广。顺应潮流趋势,提升品牌价值,开展全案精准营销,借助央视等主流媒体,用好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厦航飞机、沙县小吃连锁店、闽菜馆等载体,加强文化和旅游品牌宣传。探索建立“闽山闽水物华新”宣介平台,讲好福建故事。加大主要客源地宣传推介力度,持续拓展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客源市场。大力发展微旅游、周末游、周边游,鼓励举办四季主题活动,营造“月月有活动、季季有高潮”的营销格局。

  (二十六)拓展文旅消费领域。推动闽菜、闽茶、闽货进景区、进街区。拓展茶馆文化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非遗文化、地方戏曲、街头艺术等,打造特色茶馆。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等活动,鼓励实施旅游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等优惠政策,引导文旅消费。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支持福州、厦门等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二十七)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依托重要假日节点,开展观光游憩、文化体验、餐饮购物、旅游演艺等夜间消费活动,打造特色夜经济品牌。推动福州烟台山、漳州古城、晋江五店市、长汀店头街、莆田兴化府等重点街区提升业态,争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九、实施市场主体壮大行动

  (二十八)突出招大引强。创新招商模式,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和文旅头部企业,在省内投资布局重大文旅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重点旅游企业采取并购重组、合资入股、有偿委托经营等方式,引进知名旅游集团和管理服务品牌企业,提升竞争力。

  (二十九)支持文旅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好本地企业,运用政策引导、改革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省内文旅市场主体。支持省旅游发展集团、省广电网络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等以托管、有偿协议转让等方式整合盘活省直机关闲置经营性资产,做大资产与营收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本土品牌文旅企业上市。扶持一批创新型、高成长的中小文旅企业发展。

  (三十)畅通金融支持渠道。健全文旅金融服务体系,探索成立文旅产业发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纾困贷款、文旅专项贷等惠企政策,加大对中小微文旅企业信贷支持。鼓励创新开展数字人民币在文旅领域试点。推动福州、厦门、泉州等积极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十、实施“311”重大项目带动行动

  (三十一)推进30个重点签约项目落地。聚焦与中央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及重点文旅企业达成的合作项目,加快推进厦门海上世界项目、锦江集团与三明市文旅合作项目、平潭国际汽车文体科创产业园等30个签约项目,加强协调服务和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前期进度,争取尽早落地。

  (三十二)推进100个重点在建项目建设。细化在建项目建设方案,健全完善项目协调调度机制,加快推动G228滨海风景道、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厦门植物园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升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尽快达产达效。

  (三十三)推出100个重大招商项目。加强项目策划,精准推出一批具有支撑和牵引作用的文旅融合重大招商项目。组织赴北京、上海、广东等重点省市举办专场招商推介活动,用好“9·8”投洽会、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平台,紧盯中央企业、文旅头部企业等,争取引进一批重大产业合作项目。

  十一、实施文旅数字赋能行动

  (三十四)构建数字文旅综合服务平台。升级“一部手机全福游”APP,打造基于大数据共享的福建文旅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全省文旅企事业单位“上云用数赋智”,建设一批智慧景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网上文旅集散中心等。依托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全面打通全省文博场馆和旅游场所的用户身份认证体系,实现文旅场所“一码通订、一码通验、一码通行”。推动铁路、航空、地图导航等头部互联网平台与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车队等传统旅游企业实现数据共享。

  (三十五)培育数字文旅新业态。运用5G、8K超高清、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大力发展云演艺、云直播、云办公、云教育等沉浸式数字文旅新产品、新体验、新服务。加快“5G+文旅”、“人工智能+文旅”等智慧场景应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直播带货同步。

  十二、保障机制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抓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大文旅、大产业、大发展工作格局。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旅经济发展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加强督促落实,统筹推进全省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十七)加强机制保障。各地建立健全文旅经济指标监测调查体系,加强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对文旅经济发展好的地区适时给予正向激励。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好“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优化文旅市场环境。

  (三十八)加强智力支撑。强化文旅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用足中央及省里人才政策,引进一批文旅领域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将发展文旅经济纳入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和全省各级党政领导、文旅系统干部培训内容。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文旅经济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提升服务文旅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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