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直单位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刘欣瑜等4人通过评审。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9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具体名单和相应任职资格如下:
序号 |
姓 名 |
所 在 单 位 |
任职资格 |
1 |
刘欣瑜 |
福建省艺术馆 |
助理馆员 |
2 |
黄志跃 |
福建省艺术馆 |
助理馆员 |
3 |
陈品文 |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 |
管理员 |
4 |
林贤雄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 |
管理员 |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省文旅厅人事处电话:0591-87118160
省文旅厅机关纪委:0591-87117736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