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2021“琴深诉说祖国情”闽台艺术青年音乐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琴深诉说祖国情”闽台艺术青年音乐会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 贰拾伍万 元(¥250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演出团队邀请、表演设备、演出场地布置、活动物料、宣传推广、现场直播技术搭建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邀请台湾青年乐团、省内优秀乐团共同演出,充分展示台青音乐人在闽发展成果的同时,为第八届省艺术节增光添彩。
(二)项目要求:
1.演出地点: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厅;
2.演出团队邀请:共6团,每团含2个节目,其中台湾青年乐团3支、省内代表性乐团3支;音乐会总时长为90分钟(不含开幕式),演出邀请费用涵盖演职人员劳务费、活动彩排、现场表演统筹、执行监督等费用;
3.现场氛围及演出设备布置:(1)现场氛围布置:含宣传背景板、活动引导牌、海报、横幅、邀请函、节目单、入场券、节目手册、工作证等;(2)演出设备布置:舞台LED屏幕、演出音响系统、演出灯光系统等;
4.现场直播:(1)EFP系统:基础录制系统,含切换台、摄像机、音响等一应设备,用于活动现场录制;(2)直播团队劳务:包括导播、摄像、摄像助理、灯光、音响、技术等工种,彩排、调试及直播,预计3天;
5.宣传推广服务:(1)节目后期包装编辑制作:视频剪辑含完整版、5分钟版、30秒抖音版及宣传报道版本;(2)媒体报道:活动报道新闻内容撰写,含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旅游报、中国台湾网、东南网等多家两岸重点媒体;(3)视频报道:《福建卫视新闻》、《海峡午报》、《今日海峡》、《清新福建文旅报道》、《福州新闻》等省内重点新闻类栏目报道;
6.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要求:方案需提供详细的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开展;
7.提供相应的书面佐证资料作为结案材料,含活动精彩照片原图不低于80张(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和视频(含各版本宣传视频、活动精华剪辑、正式演出完整视频,须用U盘存档给采购方)。
(三)时间要求:
1.12月16日前完成现场氛围及演出设备布置;
2.12月17日前完成全流程彩排;
3.12月18日正式演出;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在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中标人按时完成项目,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通过采购人验收确认,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 采购人支付30%合同款。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执行、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3.中标人应按当地卫健委指导意见和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活动防疫要求,落实服务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如因疫情等原因中断活动举办或者项目服务与响应文件有所偏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按已完成项目进行补充协议结算。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9分、商务部分21分,价格部分部分10分。比选小组对提交完整密封材料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69分。
评审项目 |
评审分值 |
评审方法描述 |
投标响应 |
30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负偏离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策划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音乐会策划方案是否完整、可操作性强,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策划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强的得3分;②策划方案部分详实完整或部分内容可操作得2分;③策划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音乐会内容设置是否体现“琴深诉说祖国情”两岸艺术青年主题,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主题相关节目达到5个的得3分;②主题相关节目达到3个的得2分;③主题相关节目达到1个的得1分;④未提供相关节目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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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音乐会内容安排是否涵盖多样化的表演形式,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表演形式达到3种的得3分;②表演形式达到2种的得2分;③表演形式仅为1种的得1分;④未提供表演形式信息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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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配套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套方案是否涵盖灯光类、音响类、LED屏幕,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灯光类、音响类、LED屏幕均涵盖的得3分;②灯光类、音响类、LED屏幕涵盖2项的得2分;③灯光类、音响类、LED屏幕涵盖1项的得1分;④均未涵盖的本项不得分。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套方案是否涵盖邀请函、节目单、节目手册、入场券、工作证等音乐会相关物料,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相关物料品种达到5样的得3分;②相关物料品种达到3样的得2分;③相关物料品种达到1样的得1分;④未提供相关物料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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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套方案是否涵盖宣传背景板、立屏展架、海报、横幅、引导牌等学院内现场氛围布置物料,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相关物料品种达到5样的得3分;②相关物料品种达到3样的得2分;③相关物料品种达到1样的得1分;④未提供相关物料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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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播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直播方案是否提供EFP系统(基础录制系统,含切换台、摄像机、音响等一应设备);提供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根据直播团队人员配置是否专业完整(包括导播、摄像、灯光、音响、技术等),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人员配置达到5项的得3分;②人员配置达到3项的得2分;③人员配置达到1项的得1分;④未提供相关人员配置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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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媒体宣传方案是否包含各个版本的节目后期视频包装编辑,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视频版本达到3项的得3分;②视频版本达到2项的得2分;③视频版本达到1项的得1分;④未提供视频的本项不得分。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媒体宣传方案是否结合多家两岸重点媒体的媒体报道,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两岸媒体达到8家的得3分;②两岸媒体达到5家的得2分;③两岸媒体达到3家的得1分;④未提供媒体方案,或媒体方案中未同时涵盖“两岸”媒体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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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媒体宣传方案是否结合省内重点新闻类栏目视频报道,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视频报道达到3家的得3分;②视频报道达到2家的得2分;③视频报道达到1家的得1分;④未提供视频报道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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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保障 |
3 |
根据供应商是否安全防疫保障措施,由评委进行评分:①安全防疫方案可行、合理、科学的得3分;②安全防疫方案部分可行、合理、科学的得2分;③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应急保障 措施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后勤保障及应急预案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①保障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强的得3分;②保障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得2分;③保障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2.商务部分满分21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荣誉 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荣誉情况进行评分,提供1份得3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
3 |
根据投标人获得省级荣誉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得1分,本项满分3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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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情况 |
3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省市级(含市级)以上文旅系统宣传推广项目的业绩情况,每提供1份得1分,本项满分3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文本复印件、项目总结、执行照片,否则本项业绩不得分。评委会和采购人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
宣传活动能力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活动宣传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融媒体宣传报道授权材料情况进行打分:①能提供宣传报道承诺和电视台授权材料的得3分;②仅提供宣传报道承诺材料的得1分;③均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的APP或直播平台上进行直播的承诺和电视台相关授权材料情况进行打分:①能提供直播承诺材料和电视台授权材料的得3分;②仅提供直播承诺材料的得1分;③均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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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配置和资历情况是否有助于活动执行策划、传播推广的情况进行打分:①团队人员配置有3位(或3位以上)拥有中级(或中级以上)导演、编辑专业职称或记者证的人员,得3分;②团队人员配置有2位拥有中级(或中级以上)导演、编辑专业职称或记者证的得2分;③团队人员配置有1位拥有中级(或中级以上)导演、编辑专业职称或记者证的得1分;④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人员清单和人员资历证明(资历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 |
承诺 |
3 |
投标人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修改并完善音乐会整体方案,并根据最后确定的方案保质、保量执行,并提供承诺函。提供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相关材料。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1年12月3日14:00-15:00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115)
联系人:郁静怡
联系电话:18559935701
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