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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旅品牌强县正向激励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3-03-10 08:23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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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10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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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和《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我厅开展了2023年省级文旅融合专项资金“文旅品牌强县正向激励项目”申报工作,经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部门推荐审核、我厅复核、会议研究,拟将得分排名前十的龙岩市永定区等10家单位列为奖励对象。具体名单及奖励标准如下:一等奖为龙岩市永定区,奖励800万元;二等奖为永泰县、长汀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奖励500万元;三等奖为晋江市、惠安县、尤溪县、三明市三元区、武平县、武夷山市,各奖励200万元。资金由各县(市、区)细化安排使用方案,用于文旅相关项目。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详实的举证材料和电话号码(单位的需加盖公章)。日期以邮戳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87672725,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邮箱:fjzykf2023@163.com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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