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依法规范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动福建省文化艺术类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对外公布全省第三批列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机构231家(数据截至2024年1月15日)。
寒假春节将至,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要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缺补漏,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提高文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文化安全管理,严禁通过开展培训、研学旅行等活动,对中小学生非法开展宗教渗透或邪教等违法活动。
在此,也提醒广大家长朋友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确有需要,请选择证照齐全、有资质的正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并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手机软件选课缴费,不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避免合法权益受侵犯。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月19日
省政府部门网站
本省文旅系统网站
直属单位网站
其他链接
省政府部门网站
本省文旅系统网站
直属单位网站
其他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3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13006805号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邮编:350001您是第{{siteCount}}个访问者
版权所有: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Copyright©1998-2024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