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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三批)的公告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4-01-19 23:43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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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9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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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依法规范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动福建省文化艺术类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对外公布全省第三批列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机构231家(数据截至2024年1月15日)。

  寒假春节将至,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要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缺补漏,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提高文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文化安全管理,严禁通过开展培训、研学旅行等活动,对中小学生非法开展宗教渗透或邪教等违法活动。

  在此,也提醒广大家长朋友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确有需要,请选择证照齐全、有资质的正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并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手机软件选课缴费,不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避免合法权益受侵犯。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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