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细则(试行)》的要求,省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社会效益考核评议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人员及有关专家,对6家省属国有文艺院团2023年度社会效益综合情况进行评议,并确认院团社会效益最终得分,根据最终得分对考核院团进行定级,现将综合定级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672391
附件:2023年度省属文艺院团社会效益综合定级情况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2023年度省属文艺院团社会效益综合定级情况
院团名称 |
定级结果 |
福建省歌舞剧院 |
优秀 |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 |
优秀 |
福建芳华越剧院 |
优秀 |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 |
优秀 |
福建省杂技团 |
优秀 |
福建京剧院 |
优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