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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4-06-20 16:07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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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依法规范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动福建省文化艺术类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对外公布全省第四批列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机构112家(数据截至2024年6月13日)。

  暑期将至,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学习环境。要强化文化安全管理,严禁通过开展培训、研学旅行等活动,对中小学生非法开展宗教渗透或邪教等违法活动。同时,各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使用,预收费全额纳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

  在此,也提醒广大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多做正面引导教育和亲子陪伴,共同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确有需要,请选择证照齐全、有资质的正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并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手机软件选课缴费,不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避免合法权益受侵犯。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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