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保护单位和县(区)文旅部门审核、各设区市文旅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及省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我厅审核和厅务会研究,现将截至2023年12月全省健在且有传承能力的658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23日至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
电子邮箱:fjsfyc2021@163.com;通讯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邮政编码:350005。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公示名单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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