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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天津)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福建馆特装布展比选公告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4-08-28 09:37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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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2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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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 2024年中国(天津)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福建馆特装布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国(天津)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福建馆特装布展

  二、预算金额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肆拾捌万元(¥480000元)以内,完成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运输、仓储、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根据工作需要,省文旅厅将在“2024中国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期间搭建福建馆,展馆面积208㎡左右,重点展示我省文旅经济发展成果、文化和旅游特色资源、重点招商项目、文创产品等。本项目包括福建馆设计、施工搭建、安装调试、布置等技术服务,以及展示内容、表演组织等。

  2、项目地点、规模

  地点:国家会展中心(天津),208㎡左右(场地略有变化,以实际为准)。

  时间:2024年9月13日—16日。

  (二)项目要求 

  1.承诺8月30日提供展台设计方案报省文旅厅审核,9月4日前确定展台设计及布展方案,9月12日前完成展馆安装布置。

  2.展馆整体风格及元素围绕“福文化”“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文化旅游形象,做到特色鲜明,大气典雅,简约时尚,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和冲击力,兼具功能性和艺术性。根据展示内容划分区域:文旅产业展示区、舞台表演区、直播区、非遗作品文创产品展示展销区和互动区。各区域设计合理且不突兀,动线合理。

  3.展馆应使用吊装或架设方式,搭建整体高度原则上应在4米或以上(根据场馆实际调整)。接待台风格与展馆协调,使用烤漆工艺;展馆横眉设置四面“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主logo采用立体发光字展现,大小适宜醒目。按照财库[2022]35号文要求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使用绿色环保的难燃或阻燃的材料,不得有刺鼻气味。展馆内适当采用蒲尾葵或绿萝等绿植美化绿化。

  4.保证展馆网络通畅,以数字技术为主。展馆采用吊装等方式布置P2或以下点间距LED显示屏不少于30平方米,LED透明或格栅显示屏不少于10平方米;在主入口设置高清大屏幕播放宣传片;图文展示内容全部采用软膜灯箱,高度按需适配,清晰度150dpi以上精细喷绘。

  5.以福建省围绕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11537”思路和布局,编辑制作超高清短视频进行展播,展示福建各地丰富文旅资源和文旅经济发展成果。

  6.舞台展示区面积设置合理,造型设计有特色,在展馆中的位置醒目,适合5—6人小型舞蹈或管弦乐表演。

  7.非遗作品、文创产品展销区配备不少于10处敞开式或玻璃锁柜式或阶梯柜式货架,保证有足够空间摆放非遗作品、国潮、动漫等文创产品,配商品展示灯。玻璃锁柜必须采用安全玻璃,结构安全,确保施工,安装牢固,并有醒目标识。

  8.组织非遗作品和文创作品展示展销,以及现场非遗互动体验。供应商需组织不少于3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现场互动表演,并明确现场互动表演具体节目内容。负责征集10位以上福建省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作品以及其他文创产品,数量不少于20种(200件),应包含大件福船、大件瓷器、大件漆器,精美寿山石、木雕等福建代表性非遗作品。确定参展的非遗作品、现场非遗互动活动应经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认可;采购人有权对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表演节目内容和展品进行调整,提出优化要求。

  9.组织国潮、动漫文创商品展示展销。供应商负责征集10个以上福建省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一定的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国潮、动漫企业商品参展,数量不少于30种(300件)。采购人有权对征集的展品进行调整,提出优化要求。

  10.设置单独的直播区域,展会期间组织不少于2场主播直播带货。用于产品介绍、主播直播带货等,直播区域风格需与整体展厅风格相适应,需综合考虑背景、桌面、面光等直播带货拍摄需求。

  11.设置福建茶文化展示区。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茶艺表演,配置高雅茶艺桌椅、茶具等必备工具,提供免费福建代表性岩茶、铁观音、白茶、平和白芽奇兰等供来宾品尝体验。

  12.供应商负责收寄、运输相关展示展品及宣传品等至展会现场,并设置仓库及收纳柜,配备专门钥匙,负责参展单位展品、资料安全存放。现场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做好现场服务工作及物料管理,应对突发事件。

  13.安装至少一个摄像头用于展馆安全防控。展会开展期间,供应商须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展位用电、维修、安全等事项。活动结束后需安排专人按照组委会要求对活动现场进行撤展,恢复原样。

  14.执行单位负责对接至少2个省内主流媒体,如福建日报、东南网等,刊登福建省参展新闻。

  15.展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提供福建展馆全部喷绘、编辑播放内容的设计终稿的可编辑、能再使用的源文件,以及展示视频高清文件电子版交乙方,以及有关展会图文并茂的结案报告,内容包括展馆基本概况、参展情况介绍、展会效果评估等。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且等额发票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21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待采购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结案报告,包括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可供核实的项目材料(图文、视频等)且出具合法、有效且等额的发票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21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项目服务:具有国家级展会特装搭建经验、专业服务团队和实力,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设计、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0 分、商务部分 30分,价格部分 10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 60分,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A1

30

根据比选公告“项目要求”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30分,不响应或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15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A2

5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福建馆设计是否完美诠释“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品牌形象,是否提供包含设计理念、设计元素、空间布局、路线安排等内容的设计说明进行评分:设计风格能完美展示福建特色风格,体现福建自然、人文特点,重点突出、创意有特色,空间布局、路线安排的得5分;设计风格较好展示福建特色风格,体现福建自然、人文特点,空间布局、路线安排较为合理的得3分;设计风格展示福建特色风格,体现福建山水、人文特点一般,且空间布局、路线安排一般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A3

5

根据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展台搭建形式和材质应采用行业内外新型科技,应用新技术每处得1分,加满为止。

A4

5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中非遗互动体验内容设置:必须满足组织不少于3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现场互动表演条件,并明确现场互动表演具体节目内容。凡互动活动或节目有文化、有内涵、有创意、有吸引力的得5分;互动活动或节目有文化、内容丰富、效果较好的3分;互动活动或节目有文化、效果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A5

5

舞台表演区在展馆中的位置合理,舞台突出、风格别致且基本功能具备。适用各类型表演,如群舞、乐器演奏、木偶戏表演等。根据各供应商方案中舞台表演区的设计,从舞台表现形式,位置设置合理性进行评分:内容丰富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内容可行,可操作性较好的得3分;内容基本可行,可操作性一般,且能保证项目正常实施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A6

5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组展方案,应提出策展布局创意思路、各类展品质量和数量的承诺,在确保数量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承诺组织到省级及以上非遗文创产品20种,国潮、动漫产品30种,(均列举清单),由专家按照清单列举种类数量评分:不满50种类不得分,满足50种类得2分,每增加5种加1分,加满为止。须提供承诺函及内容介绍清单,未提供不得分。

A7

5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整体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是否可行、可操作性等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可行,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可行,可操作性较好的得3分;方案基本可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2.商务部分 满分15分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B1

5

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承接全国性展会特装布展项目搭建,每提供一份有效的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5分。一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含: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B2

5

根据各供应商对项目质量采取的保障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完善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对项目质量采取的保障措施和安全措施合理完善的得5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3分;措施缺乏实操性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B3

5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反应预案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能针对多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提供完整的应急预案,且应对方式合理的得5分;能针对几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提供较完整的应急预案,且应对方式基本合理的得3分;能提供出应急预案,但表述欠佳,应对措施一般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无犯罪、违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6.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提供1份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3)设计样品或稿样,以及能体现设计风格和质量参数的参考样品。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8月29日17: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1902室,产业发展处)

  (一)比选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择时召开比选评审。

  (二)比选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3楼会议室。

  联系人:郑女士  沙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28651,0591-87556929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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