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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两岸文创馆”展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14 08:00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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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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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两岸文创馆”展区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两岸文创馆”展区采购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馆设计及特装,参展文创展商招募及参会期间产生的食、宿、行、保险等费用,活动媒体宣传费用等与活动相关的其他内容)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积极促进两岸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我省文旅资源,扎实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让台胞有更多获得感。邀请两岸特色文创、非遗企业或单位共同参与,通过展览展示、文艺展演等方式,不断拓展闽台文化交流的领域和范围、广度和深度,助力两岸同胞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布展概况 

  (1)展会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

  (2)施工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C3厅(330平方米光地面积特装展位),展位号(C3T13)。

  注:施工单位必须在大会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搭建工作,并确保参展商顺利布展。

  (3)场地平面图:

  项目要求: 

  1.特装展区技术服务要求

  (1)所有设计、用材选材(含环保材料选用)、施工必须符合“文博会”布展安全管理等相关的规定。(项号1)

  (2)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安全负责,对违反规定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标单位应负全部责任。做好特装含策展设计及展位搭建、软装布置、场地管理、保险、撤馆清场布展等相关工作。(项号2)

  (3)中标单位须提供详细的布展材料清单、布展方案的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比选响应文件的设计文件,设计说明、设计图、功能布局图、施工结构说明、电路图、供电功率图、展板设计图、音响灯光设备等操控台位置图(操纵台不能裸露在展位上)等。(项号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须具有从事大型专业展览展位设计、特装施工以及提供标摊配置、展具加租安装等现场服务的能力和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有能力并承诺愿意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拥有专业设计、制作的人才队伍及较强的突击施工能力。(项号4)

  (5)中标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展会期间的展位维护工作,确保展区设施安全可靠,协助采购方负责展馆中的物料保管、相关财产安全。(项号5)

  (6)中标单位需负责展会结束后的撤展清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项号6)

  (7)中标单位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消防、水电等的保卫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成品及工程设施的保护和及时清理垃圾,做到文明施工。(项号7)

  (8)中标单位需要提供施工方案,方案包含施工流程及人员配置管理;施工技术及工艺、施工选材(含环保材料选用)情况;施工人员及用电安全保护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方案采用文字阐述应具体、明确、可行,若有图片说明,要求准确。(项号8)

  2.布展设计及要求

  (1)展馆设计及特装:设计搭建以“两岸文创馆”为主题,结合现代设计的表现形式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特点,凸显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多彩魅力,整体设计力求让人耳目一新、美观大方、特色鲜明、大气简约,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和冲击力,充分展现两岸文创设计发展高质量水准的展馆。施工图设计、概算及后续搭建制作服务。包括内部制作(音响、灯光、展台、小舞台、室内展厅布置、电气设置等的策划、文案、设计),外立面广告等。按照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展览策划及设计要求,响应时须提交展厅设计效果图方案。设计方案要体现两岸及文创两个元素搭建文博会展厅。在响应时提供设计的详细方案,成交后按时提交项目进度报告。供应商须保障设计方案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项号9)

  (2)展馆搭建:要求整体特装、造型简洁明亮、色调统一,贯彻国家相关规定精神,力求结构通透,保证视野开阔、人流通畅。(项号10)

  (3)展馆规划及用料:搭建用材精良、制作工艺精细,布展必须考虑和拆卸的可操作性;每个展示区域应具备有宣传、展品摆放、仓储、用电、休息等需求。(项号11)

  (4)展位要求:展位内光线充足,人员动线流畅;提供充足的电力需求,保证消防安全。(项号12)

  (5)参展展商招募:供应商根据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的具体要求,精选目前海峡两岸具有台湾特色的原创手作文创品牌,现场进行布展,招募参展的台湾品牌项目不低于25家,其中从台湾地区邀请的台湾品牌不低于8家。大陆文创企业不低于5家,具体名单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最终确认。(项号13)

  (6)展厅布置:展览以图片、实物、文字、音响、灯光、多媒体等为载体,全方位、多视角展示两岸文创项目。会场设置展品展示区、接待区、主题形象区、舞台区、非遗互动区。展品展示区设置30个精品展位。非遗互动区设置2个空间。接待区提供接待桌椅、茶具、台湾茶艺体验活动等。主题形象区提供特色打卡区域,增加互动体验。舞台区提供舞台背景造型(LED舞台背景、音响),舞台搭建(木座舞台、地毯)。布展耗材要做到节能,符合环保要求和消防安全。供应商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项号14)

  (7)技术搭建: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多媒体元素展览展示,以LED屏幕、液晶电视、音响设备为主,配合展板与展览整体相适应,采用多种科技手段与展示内容相结合形式,展会期间需保障现场设备正常运作。(项号15)

  (8)参展人员食宿安排:住宿酒店服务标准及设施规模等同于四星级酒店或在旅行类APP上评分不低于4.5分,为便于管理,所有台湾嘉宾需安排入住同一家酒店,若台湾嘉宾对入住的房间卫生状况差、硬件设施等问题提出调换房间的,供应商应积极协调、处理,必须换房解决的。且酒店需在活动地点附近,交通方便,酒店干净整洁。参展人员全程饮食安排:餐饮务必保证干净卫生。(项号16)

  (9)媒体宣传:通过整合多媒体、借助新媒体和网络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全面充分的报道。拟结合此次活动,通过传统媒体或多媒体或境外主流宣传媒体等创造出社会群聚效应,多角度展现活动成果及文化特色,集中力量提升宣传效果。(项号17)

  (10)配合主办方和参展企业做好展会期间展位功能优化工作,协助完成活动材料收集、整理、对接,并负责拍摄活动照片、收集整理图片和文字素材。做好结案报告,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项号18)

  3.其他要求(项号19)

  (1)为确保该项目能够顺利完成,参与此项工作的投标人必须具备长期服务于政府系统及公共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以提高服务水平。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能力而恶意进行报名参与,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将视同违约进行处罚,具体违约及处罚情况将在合同条款中细述。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项目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所需设备清单明细

序号

项目

说明/材质

数量

单位

1

展厅结构

展厅整体结构搭建(桁架框架、环保安全无毒材质)

330

2

主题形象区

展会主题形象造型(造型墙面、雕刻立体字体)

2

3

舞台区

舞台背景造型(LED舞台背景、音响),舞台搭建(木座舞台、地毯)

10

4

接待区

接待桌椅、茶具等

25

5

非遗互动区

2个非遗互动空间

2

6

展品展示区

30个精品展位

30

7

音响设备

音响设备及LED彩屏

1

8

灯光设备

各区域灯光照明

330

9

设计费

展览设计费(含施工图纸、施工监理)

1

  )时间要求: 

  设计制作搭建3天(含工作日和休息日),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计搭建

  )商务要求: 

  1.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会展路198号

  2.付款方式: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中标人按时完成项目,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提交活动结案报告,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合格后,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支付剩余30%合同款。

  3.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执行、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71分、商务部分19分,价格部分部分10分。比选小组对提交完整密封材料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71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投标响应

38

根据投标人对本公告“三、项目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8分;以每一序号项为扣分条款,负偏离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共19项。正偏离不加分。

项目展馆设计理念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展馆设计方案是否紧扣两岸文创主题,对“两岸文创馆”展区的中心主题理解正确、深刻,结合福建传统文化元素特色,契合“两岸文创馆”主题凸出有创意且视觉新颖,造型独特,有很强的参与性、互动性、流畅性等展示特点,展现相关文创产品展示内容,充分体现创意布展。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完整,能最大限度满足两岸文创主题,艺术性强,符合主题的得3分;②方案较完整、有一定的可行性且基本满足两岸文创主题,有创新性、艺术性较强的得2.7分;③方案仅笼统表述,艺术效果一般的得2.4分;④方案差的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展区布置

方案

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两岸文创馆”展区布置方案是否有合理的平面规划、空间布局与动线安排,是否能以3D展示稿从展品展示区(展位)、接待区、主题形象区、舞台区、非遗互动区等不少于5个区域内容规划,全方位展示“两岸文创馆”搭建效果,突出亮点。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全部符合5个及以上区域规划的得5分;②只有包含其中4个内容的得3分;③只有包含其中3个内容的得的得1分;④其余的不得分。

参展产品

种类及展商质量

5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招募参加活动产品种类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所有参展产品种类数量达10种及以上得5分;②产品种类数量达8种及以上10种(不含)以下得3分;③产品种类数量达6种及以上8种(不含)以下得1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

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规划的“两岸文创馆”展区版块,品牌招募数量及台湾文创品牌占比情况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品牌招募总数量达30家及以上,且台湾文创品牌占比超过65%的得5分;②品牌招募总数量达25家以上30家(不含)以下,且台湾文创品牌占比超过60%的得3分;③品牌招募总数量达20家以上25家(不含)以下,且台湾文创品牌占比超过55%的得1分;④品牌招募总数量不满20家不得分。

非遗展览

展示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和场地环境,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非遗展演节目方案具有创新和特色且方案可操作性强,节目数量达到8个或以上的得5分;②方案较有创新和特色且可操作性较强,节目数量达5个以上8个(不含)以下的得3分;③方案描述和可操作性一般,节目数量达5个(不含)以下的得1分;④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5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非遗互动体验内容设置中是否包含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传承人或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且对其权威性进行评估,由评委进行评分:①达到国家级的非遗传承人3人及以上或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项及以上的得5分;②达到国家级的非遗传承人达2人或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项的得3分;③达到国家级的非遗传承人达1人或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项的得1分;④非遗传承人或非遗项目不具备权威性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或佐证材料。

媒体宣传及宣传推广能力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媒体邀请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议:①宣传媒体数量达25家及以上的得5分;②宣传媒体数量达25家(不含)以下20家及以上的得3分;③宣传媒体数量达20家(不含)以下15家以上的得1分;④低于15家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9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企业展会领域综合实力

3

根据投标人的行业水平(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表彰等)进行评分,曾被市级及以上主管单位授予表彰或荣誉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颁发单位下发的正式公文或公示文件等。

5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期以评价日期为准)止,承接历年超过300㎡展台搭建设计搭建的省级及以上项目经验,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与过往案例

5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承接完成的其他同类型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报告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台湾资源能力

3

根据投标人在推动闽台青年交流合作融合发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拥有的台湾青年团队或台湾企业资源进行评分,完成过省级或以上台青台企交流活动,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满意情况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近三年)2021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期以评价日期为准)止,完成过类似项目(项目的活动内容应包含引入台湾品牌和资源合作)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评价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办单位下发的正式公文或公示文件、感谢信、意见表等)的得1分,满分3分。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相关材料。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9:30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专人递交至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502室)

  联系人:江先生 袁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118149

  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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