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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训班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4-10-15 11:12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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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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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全省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训班 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全省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训班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叁拾贰万叁仟肆佰陆拾元(¥ 323460 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举办全省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训班

  (二)项目要求: 

  1.培训班内容和要求

  各地市文旅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地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代表,共156人;培训天数3.5天(含报到和返程);地点泉州;课程安排理论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

  2.项目要求

  (1)提供针对本项目培训班的特性编制教学服务方案,包含不限于:机构设置、人员配套安排、培训课程、授课老师等。

  (2)按规定认真做好各项教育培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学员报名、组织培训、项目档案(含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培训手册汇编)、成果认定、媒体宣传等工作,具体要求和资金使用按规定执行,保证项目按时通过验收。

  (3)投入培训工作人员要求:具备较高素质、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培训工作保障管理团队,能够协调并具体负责培训过程的各项事务性工作,且必须提供至少3人的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含项目及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在培训的全过程必须接受和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协调,共同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4)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

  3.师资要求

  培训项目的师资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授课教师以含有该培训班业务对口的师资或行业专家为主;参与授课的专家团队必须与培训主题相符合。

  4.培训内容

  (1)培训方式:通过课堂讲授、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对话式交流、现场体验互动或者研讨交流等。

  (2)其中包括:

  ①课堂教学:以课堂讲授的方式,聘请该领域理论专家、行业精英或高校资深学者开展专题授课培训。

  ②实践教学:以实践教学的形式,聘请专业老师传授知识或技能,并安排现场教学互动。

  ③交流互动:包括同行间座谈交流互动和经验介绍等。

  5.服务内容

  (1)培训前期

  ①需充分结合项目的培训需求,科学合理制定方案,确保培训质量和成效。

  ②负责培训学员的招生和资质审核初审工作,并在报名结束3天内将初审结果反馈采购人。

  ③负责培训对象报名及学员信息采集整理工作,编制学员手册、PPT课件等材料。

  ④负责师资邀请和授课老师相关资料收集(含身份证、职称或职务证明、转账信息、联系方式等)。

  ⑤培训前需确认授课老师的授课PPT中未出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内容,并在培训开班前2天将结果反馈采购人。

  ⑥需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做好培训前期准备、中期实施和后期收尾等事宜。

  ⑦负责培训班培训议程、新闻通稿等材料草拟工作。

  (2)培训中期

  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教学管理。

  ②负责授课老师的师资费(含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③负责提供培训场所及现场布置(如音响、麦克风、投影、横幅等)。

  ④负责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管理:包括培训签到、安全等常态化管理等。

  ⑤培训现场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不同角度的记录培训活动过程。

  (3)培训后期

  ①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学员结业证书。

  ②根据培训管理办法提供委托协议、培训实施方案、学员签到表等办班材料。

  ③新闻稿(图文版)、其他媒体宣传报道材料。

  ④授课版课件PPT(如有,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

  6.后勤保障

  (1)培训材料

  须为每位学员提供学习资料,包括学员手册、讲课资料(含数字资源)、文件袋、笔记本、文具等。

  (2)培训场地

  ①提供的培训场地具备完善的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投影设备、音响设备、WIFI环境等。

  ②能同时安排培训计划人数的住宿、餐饮等后勤保障。

  ③交通:原则上要求食宿、上课地点(实践教学除外)安排在同一地点,如不在同一地点且步行超过十五分钟的需有专车接送,但车程不超过半小时。

  7.安全保障

  (1)为参训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经采购人确认,由双方协商确认变更项目执行时间。

  (三)时间要求: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中标人按时完成项目,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通过采购人验收确认,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 采购人支付30%合同款。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执行、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47分、商务部分43分,价格部分10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47分

技术部分(47分)

33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3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3分

制定的方案充分结合该项目的培训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培训方案,确保培训质量和成效。由评委进行评议,满意的得3分;比较满意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培训组织保障应急预案得3分;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有针对性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分

投标人承诺为培训学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得2分,需提供单独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如有实施方案(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师资配备)及课后总结等情况;有教师考核评估标准、教学质量评价及信息反馈机制进行横向评比,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3分;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有针对性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管理方案,项目组织及后勤保障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后勤组织等)等情况进行评分;项目组人员队伍满3人的得1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3分。

  2. 商务部分 满分43分

项  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43分)

5分

投标人拥有部级颁发的文旅培训基地得5分;拥有省级颁发的文旅培训基地得3分;拥有市级颁发的文旅培训基地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须提供颁发证书或其他能佐证的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1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五年以来完成的文旅培训班次情况:

(1)全国性的培训班:1个班次得2分,满分6分,没有则不得分。(须提供委托协议或其他能佐证的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2)省级委托的培训班:1个班次得1分,满分7分,没有则不得分。(须提供委托协议或其他能佐证的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5分

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同类培训项目,一个班得2.5分,满分5分,没有则不得分。(须提供委托协议或其他能佐证的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近五年内获得省部级文旅行业培训类相关证书情况:部级及以上1本得2分,省级1本得1分,满分5分(须提供颁发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6分

投标人拥有对外宣传窗口及文旅行业师资库:拥有专业文旅行业综合性网站的得2分;拥有文旅行业宣传公众号的得2分;拥有文旅行业师资库得2分;如无则不得分。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五年来完成课程安排用户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课程安排满意度达95以上的证明材料(提供主办方盖章的评价意见书及双方签订合同复印件,评价意见为良好或满意或优秀或其他相似意思的)得1分,满分3分。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五年来完成课食宿安排用户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课程安排满意度达95以上的证明材料(提供主办方盖章的评价意见书及双方签订合同复印件,评价意见为良好或满意或优秀或其他相似意思的)得1分,满分3分。

3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格式的符合性、描述的准确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等的响应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满意的,得3分;比较满意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其他情况则不得分。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无犯罪、违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10月17日17: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处(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吴志超

  联系电话:0591—87673668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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