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根据《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相关工作。
在全省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专家组,经材料复核、专家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厅务会研究,提出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共184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日至4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以邮戳或邮件发送日期为准),并应署明真实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邮政编码:350001
电子邮箱:fjsfyc2021@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共184人)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1日
省政府部门网站
本省文旅系统网站
直属单位网站
其他链接
省政府部门网站
本省文旅系统网站
直属单位网站
其他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3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13006805号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邮编:350001您是第{{siteCount}}个访问者
版权所有: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Copyright©1998-2024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