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清新福建 艺路童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展演展览活动的通知》,由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区县文旅局审核、各设区市文旅局推荐,经专家组评审等工作程序,现对拟入选的“清新福建 艺路童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展演展览活动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包含34个展演节目和100幅展览作品(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5日至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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