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福建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经有关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评定并于2026年3月23日完成公示,确定以下4家旅游度假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如下:
1.漳州市龙江岁月旅游度假区
2.漳州市华安土楼文化旅游度假区
3.宁德市周宁仙风山旅游度假区
4.宁德市嵛山岛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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