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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第二批省级《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遴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 厅非遗处       发布时间:2026-08-19 10:35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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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方案》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推荐遴选工作。经各设区市文旅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及省非遗保护中心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第二批省级《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传真:0591-83377260

邮箱:fjsfyc2021@163.com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第二批省级《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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