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文旅生活指南(风华录)》宣传册及宣推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获取公开比选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BX]2026092
项目名称:《福建文旅生活指南(风华录)》宣传册及宣推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元
1、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比选申请保证金 |
1 |
1-1 |
《福建文旅生活指南(风华录)》宣传册及宣推项目 |
1项 |
300000元 |
3000元 |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福建文旅生活指南(风华录)》宣传册分为线上数字刊物与线下实体月刊两部分;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支付方式、申请文件编制要求等其他要求见公开比选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若申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申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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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申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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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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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申请人,提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申请人,提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申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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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提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提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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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评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申请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申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委无法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的(评委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公开比选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申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申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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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
本合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注:(1)申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 、整洁,并由申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获取公开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获取。现场领取的申请人,直接至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办理,须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邮件获取的申请人,按照比选公告提供的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公对公转账相应的比选文件售价至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编辑完整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电子信箱(fjsdzb@163.com),以邮件到达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公开比选文件售价:公开比选文件售价0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五、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89 0007 0000 1394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吴克仲
联系电话:0591-87672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邮编:350012
联系人:林炜、杨淑芬、江琪、庄丽
联系电话:0591-8795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杨淑芬、江琪、庄丽
电 话:0591-87959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