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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第九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比选采购公告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6-10-10 17:10      点击数:      字体: 大   中   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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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10-1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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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比选方式组织 参加第九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比选活动。

1.项目名称:参加第九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2.项目编号:MZCZ02-202634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所属行业

1

参加第九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1项

310000.00

3100.00

否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采购。①供应商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并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须与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对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须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载明的行业类别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必须明确勾选对应的企业类型。未按本条款要求规范填写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无效。本条款要求与采购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成交,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比选: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和比选文件第五章。

6.比选文件的获取

6.1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1)现场获取:到比选公告列明的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比选文件获取登记表》并按比选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

将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采购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代理机构电子信箱(3785572722@qq.com)。

有意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比选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3比选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未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予以接受响应文件。

7.比选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14日09:00时,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5层150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比选的相关信息(包括比选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s://wlt.fujian.gov.cn/)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采购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方法:0591-87118137  

10.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项目联系人:韦里佩、游秀敏、郑文华、郑欣

联系方法:0591-87677863

附件:获取比选文件和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电子邮箱:3785572722@qq.com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比选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比选保证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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