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省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将加强法治建设落实到文化旅游业务工作各个环节,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快建设“法制文旅”、“阳光文旅”、“廉洁文旅”,全力服务全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超越,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厅党组书记石建平、厅长吴贤德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坚持科学民主行政,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积极推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年驻厅服务,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今年以来办理厅机关合同、协议、招标文书法制审核210件,办理厅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1件,协调调解涉厅民事侵权案件1件;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今年以来,办理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8件,对其中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5件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四是建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文旅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厅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讲座、网上学法、参加学法统一考试、12月4日宪法宣传日等多种形式,推动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意识,系统掌握法律知识。二是制定《2020年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重要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开展普法宣教活动。现场为民众解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旅游法》《公共图书馆法》中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并接受现场文旅法律咨询30多人次,派发普法宣传册500余份。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通知要求,全面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制定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要求全省文旅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将学习宣传民法典列为今年普法重点工作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举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厅党组书记石建平专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聘请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洪波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授课辅导。在厅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转载“民法典”,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从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审批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八个方面进行分工部署,要求相关处室、省文物局切实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对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取消2个事项4个子项,并联审批1个事项4个子项,精简7个事项14个子项的审批材料;印发《厅办公室关于尽快做好“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清单梳理等工作的通知》,及时完成相关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和数据信息填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研究提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三是按时序分阶段开展“最优颗粒度”事项梳理工作。组织成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专班,对照全省文旅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逐项分析研究,将应该纳入的事项全部纳入梳理范围。目前,已梳理出全省文旅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最优颗粒度”事项45个主项229个末项,并完成数据的合法性审查。四是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印发《厅办公室关于深化“马上就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通知》,进一步增加行政许可“即办件”和“一趟不用跑”事项。将我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配合的“设立文物商店”服务事项纳入“一件事”集成套餐。五是不断优化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印发进一步加强厅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管理优化服务质量的通知,明确窗口人员具体职责及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等要求,引导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热情温馨的行政服务。今年以来,中心共受理办结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64件,实际办理时限均比承诺时限大幅缩短。办理过程中,通过平台、电话、邮箱等方式,热情为企业和群众答疑解惑,材料不全或有误的,即时告知和提醒,办理结果均免费邮寄到办事人员手中,实现了不见面审批、“网上办”“邮递办”。
(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积极推进文旅领域立法工作,认真做好《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和《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立法相关工作。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收集整理全省执法改革工作情况,按时报送执法改革台账和佐证材料,主动就市县两级执法队伍改革工作多次上门与省委编办对接。我省在改革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先后两次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全国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中受到表扬。督促指导各地文旅部门贯彻落实改革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体检式”暗访工作机制,以内容监管为重点,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检查频度,加大大案要案督办查处力度。严格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全省文化和旅游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地巡查检查和暗访评估常态化开展。今年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8777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57887家次,立案调查案件346件,当场处罚188件,办结案件487件,有效稳定和规范了全省文旅市场经营秩序。四是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下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文化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广泛开展检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五一”前夕,厅领导带队,分头赴全省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景区限量开放检查督导;六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省文化市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不间断暗访检查,并点对点发送各地在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庆中秋”假日期间,组织开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和文化经营场所的执法巡查工作督促各级执法队伍加大检查巡查,及时查处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经营业主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任务措施。五是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协同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共121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资格考试,完成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证换发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落实《文物保护法》等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法人单位对违法损坏文物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省纪委监工作建议,8到9月,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有关政策的学习自查;二是有效履职尽责,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等基础性工作,加强文物建筑保护,确保应留尽留、应保尽保;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法人违法“回头看”,厅领导带队赴各地开展专项督察,重点督办三坊七巷、闽侯荆甘一体化项目等涉及文物保护案件;四是落实机制建设,推动建立省级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出台《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六项规定》等工作。
二、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到文化旅游业务工作各个环节。二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活动。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旅游法》《公共图书馆法》《民法典》等文旅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结合文旅行业特点,将文旅法律法规学习学习宣传融入文艺演出、书画展览、宣传展示等文旅活动,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以案释法、依托文明旅游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进进景区宣传等,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三是大力推进文旅领域立法,积极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做好《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立法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调研。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加强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动服务升级,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五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和丰富公开内容,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六是深入推进执法改革,积极协调推动统一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名称、理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等改革事宜,明确机构性质和执法人员身份,加强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保障队伍的稳定发展和有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