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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3-01-10 09:19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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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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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将于2023年8月在北京举办。本届展示活动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北京舞蹈学院承办。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动员本地区开设舞蹈专业的各级各类院校参与申报,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展示自身形象和丰采。

  联系人:曹琦,0591-87627812,报名系统技术支持:贺旭峰,13811624489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月6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芭蕾舞团、中国煤矿文工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将于2023年8月在北京举办。本届展示活动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北京舞蹈学院承办。现将活动方案及有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北京舞蹈学院 孙琦萱 010-68935961、齐畅 010-68935520;科技教育司 汪岩 010-5988167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贺旭峰 13811624489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2.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内容及要求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1月4日

  

  附件1

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以下简称“桃李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继承革命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现新时代舞蹈专业教育教学成果,总结推广先进教学、创作经验,选拔培养拔尖、创新型舞蹈人才,积极探索新兴舞蹈艺术形式健康发展路径,推动优质舞蹈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繁荣发展我国舞蹈事业涵养源头活水,提供坚实人才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

  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北京舞蹈学院

  成立展示活动专家委员会,对展示活动思想性、艺术性和专业性进行总体把关,同时负责特邀展演部分和舞蹈教育教学研讨会内容的遴选,负责对活动全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审查。

  专家委员会下设专家评审组,在专家委员会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向专家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组负责学生展示项目和教师精品课的复评和终评。

  在北京舞蹈学院设立“桃李杯”秘书处,负责统筹落实各有关工作事项,负责现场及在线展示工作的协调安排及相关事务。

  三、主要内容

  本届“桃李杯”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板块:学生展示、教师精品课展示和舞蹈教育教学研讨会。其中,学生展示按照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群舞等不同舞种分类遴选展示,按照年龄段和性别区分不同组别,通过逐级遴选,推出一批优秀青少年舞蹈人才。设立学生特邀展演环节。教师精品课展示遴选展示优秀舞蹈专业教师教学实践成果。舞蹈教育教学研讨会围绕新时代舞蹈专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关注当前舞蹈教育教学前沿动态,聚焦机遇与挑战,研究探讨思路和对策。

  四、工作程序

  (一)动员与申报 

  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组织动员本地区开设舞蹈专业的各级各类院校参与申报。

  各院校按照活动方案及有关要求自行组织选拔学生、教师展示内容,按规定时间通过“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报送报名资料。

  院校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4月1日—5月15日。

  (二)初评与推荐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对本地相关院校申报的学生和教师展示内容进行初评遴选,按规定名额和时间通过“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原则上应通过现场评选方式进行初评遴选。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负责所在国家报名、初评遴选和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统筹协调港澳台有关机构参加事宜。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部共建院校负责本单位学生和教师展示内容的初评遴选,并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经初评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群舞数量不超过4个,个人项目(即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各组别)每组别不超过4个(其中芭蕾舞组数量不限);教师精品课不超过3个。有关驻外机构、部直属文艺院团、部共建院校可直接参与推荐,每个组别推荐不超过3个。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等各有关方面初评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三)复评与终评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专家通过审看录像资料的方式对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等各有关方面初评推荐的学生和教师展示内容进行复评;通过现场展示、专家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终评,确定展示活动入选名单和优秀名单,报部审批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后予以公布,并由文化和旅游部颁发证书。

  专家评审组组建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另行通知。

  五、活动安排

  (一)现场展示 

  计划于2023年8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终评暨现场展示活动,具体时间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通知为准。现场展示活动包括学生入选项目展示、学生特邀展演和教师精品课展示,按照不同舞种 、组别等进行编排设计。

  (二)特邀展演 

  设立特邀展演环节,根据实际举办条件设置以下类别,包括但不限于:1.国际标准舞;2.街舞;3.音乐剧;4.舞蹈影像。

  具体特邀办法由文化和旅游部另行确定。

  舞蹈教育教学研讨会 

  作为“桃李杯”配套活动,同步组织开展舞蹈教育教学专题研讨活动,邀请院校、文艺团体、研究机构等有关方面舞蹈专业领域专家学者参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展示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巡演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院校积极申请承办巡演,可根据实际情况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分片区、分类别开展交流巡演活动,鼓励创新方式推广展示活动和舞蹈育人成果。具体申办方案另行通知。

  )线上展播 

  对优秀项目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线上展播。

  六、活动成果

  (一)本届“桃李杯”设置入选和优秀两个层次。优秀项目具体包括:优秀表演人才、优秀剧(节)目及编导、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精品课等四类。其中优秀表演人才占比不超过入选学生表演项目数量的25%。优秀表演人才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剧(节)目及编导单独评审,占比不超过入选学生表演项目数量的15%。优秀教师精品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个。

  对在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由文化和旅游部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二)组织优秀学生展示项目在京集中展演及在线展播;组织入选学生展示项目地方巡演;组织优秀教师精品课进行现场及多种形式的交流推广。

  (三)参与院校、初评推荐单位、承办单位等各有关方面结合所参与的活动环节,分别聚焦前期筹备、过程展示、成果转化三个阶段,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开展全过程、多角度宣传报道,全面展示我国舞蹈教育教学成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感染力,营造舞蹈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良好环境氛围。

  (四)主办单位强化法律保障、制度保证,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切实维护“桃李杯”成果知识产权、版权和品牌声誉。

  (五)秘书处围绕成果推广转化完善工作机制,策划实施高层次、专业性、示范性舞蹈教育教学、创作、展示活动,做好成果孵化提升,坚决同一切滥用、冒用“桃李杯”活动品牌,损害“桃李杯”专业信誉和行业声誉,极有可能损害全国舞蹈专业教育正常秩序的行为作斗争。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参与院校、推荐单位、承办单位等逐级负责,切实加强对参评和推荐人员及内容的审查把关和针对性指导,严把意识形态关、思想内容关、艺术质量关。在活动过程如发现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作品将予以一票否决,并逐级追查责任。

  (二)经遴选入选展示活动的人员及内容应按主办方要求参加相关活动。参加展示人员以报名信息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调换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展示资格以及所在院校活动参与资格且不予颁发证书。

  (三)所有参展内容和人员的遴选、推荐过程,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聘任相关评审专家时,要坚持回避原则,制定并落实好相关评审细则。

  (四)参加展示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服从主办方安排和管理,承诺参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确保参展内容不侵犯他方合法权益,不存在影响正常参展的纠纷,并提交承诺书。违者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五)主办方拥有本届展示活动的研究、摄影录像以及参展音视频的剪辑合成权;相关音像制品的电视、网络播放权,使用、出版、发行权以及各种媒体传播、宣传、报道的权利。

  (六)本届展示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其他参展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自理。

  (七)本方案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

  

  附件2

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学生展示

  “桃李杯”学生展示项目按照主要舞蹈专业领域设置专业类别,不同专业类别遵循舞蹈教育教学规律,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性别再细分为不同的组别。共设置5类、15个组别,分别是:

  一)中国古典舞:包括青年男子组、青年女子组、少年男子组、少年女子组等4个组别。

  展示内容要求:

  1.剧(节)目:

  青年组:中国古典舞剧(节)目一个,时间6分钟之内;

  少年组:中国古典舞剧(节)目一个,创作或学习剧(节)目均可,时间6分钟之内。

  2.中国古典舞技术组合一个,含控制、跳、转、翻四种技术能力,时间2分钟之内。

  二)中国民族民间舞包括青年男子组、青年女子组、少年男子组、少年女子组等4个组别。

  展示内容要求:

  1.剧(节)目:

  青年组:中国民族民间舞剧(节)目一个,时间6分钟之内;

  少年组:中国民族民间舞剧(节)目一个,创作或学习剧(节)目均可,时间6分钟之内。

  2.中国民族民间舞组合一个,含原生态因素、艺术表现和技能,且不能与剧(节)目为同一民族的,时间2分钟之内。

  三)芭蕾舞包括青年男子组、青年女子组、少年男子组、少年女子组等4个组别。

  展示内容要求:

  1.独舞

  ①剧(节)目:

  青年组:现代芭蕾舞剧(节)目一个,时间6分钟之内;

  少年组:现代芭蕾舞剧(节)目一个,创作或学习剧(节)目均可,时间6分钟之内。

  ②古典芭蕾舞变奏一个(带Coda)。

  2.双人舞

  ①剧(节)目:

  青年组:现代芭蕾舞剧(节)目一个,时间6分钟之内;

  少年组:现代芭蕾舞剧(节)目一个,创作或学习剧(节)目均可,时间6分钟之内。

  ②古典芭蕾舞双人舞一个(带变奏和Coda的大双人舞)。

  四)现代舞:包括青年男子组、青年女子组等2个组别。

  展示内容要求:

  1.现代舞表演剧(节)目一个,时间6分钟之内;

  2.现代舞技术组合一个,时间2分钟之内。

  五)群舞:不区分舞种,设置1个组别。

  展示内容要求:

  群舞剧(节)目一个,舞种不限,每个剧(节)目不超过25人,不分组别,时间7分钟之内。

  其中,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含独舞、双人舞)、现代舞组为个人参展项目。每个参展剧(节)目报名时可填报指导教师1—3人。

  (六)报名条件 

  1.参加展示活动的学生应为院校舞蹈专业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符合本方案规定,经所在院校推荐方可报名。在校生的认定以2023年6月10日之前为准。

  2.截至报名日期年龄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青年组:不超过24周岁(包含符合条件的研究生);

  少年组:不超过18周岁,本年龄段选手也可选择参加青年组展示。

  (七)内容要求 

  参展内容应为上一届“桃李杯”之后的本院校为主导的教学或创作成果,且未参加过各类全国性舞蹈比赛或展演活动。主题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展现新时代舞蹈专业学子活泼生动、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表达内容应紧扣时代、贴近大众、贴近生活,讲品位、重格调、传播正能量。鼓励原创作品的同时,也鼓励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对经典剧(节)目结合时代发展进行改编再创作。

  二、教师精品课

  (一)报名参与教师须为在院校舞蹈专业长期任教的专兼职骨干教师,德艺双馨,教学成绩突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精品课可填报课程团队教师1—3人。

  (二)教师精品课应充分代表舞蹈专业特色,报送视频录像不超过15分钟。精品课内容应为舞蹈专业课堂教学过程,主要展示课堂师生互动,体现教师教学方法和过程。配合教学展示的学生不超过4人,须为本校在校生。

  三、报名方式

  由所在院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或北京舞蹈学院官方网站登录“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申请账户并进行报名。报名时需通过该系统填报以下信息:

  (一)参展学生 

  1.基本信息。包括院校、学生、申报项目信息、指导教师等。

  2.电子照片。参加展示活动人员、院校领队、指导教师均须提供个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626×413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参加群舞展示的还需提供集体照一张,要求为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2M。所有展示项目均需提供剧照2张,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2M。

  3.身份证明。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学生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港澳台及海外学生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4.报名视频资料。

  (二)精品课参展教师 

  1.基本信息。包括教师姓名、单位、职称、展示内容信息等。

  2.电子照片。个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626×413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专业示范课工作照或舞台实践剧照2张,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2M。

  3.身份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工作证(或工作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展示内容视频资料。

  四、视频要求

  (一)报名剧(节)目、精品课 

  格式要求:1080P分辨率,MP4格式,剧场版录像,着演出服装、带妆、道具、音乐,全景单机位录制,视频不可剪辑。

  录影内容必须由参评选手本人表演,如发现伪造或由他人替代,将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文件中显示参评单位名称及相关人员信息。

  (二)选项目 

  入选现场展示项目还需提交视频小样,时长15—30秒(用于线上展示)、海报、演职人员名单、作品简介(200字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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