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提质培优行动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3年,该计划包括“学生实践引领计划”“‘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三类项目,计划遴选扶持共40所院校。
各地、各单位每类型项目限推荐1个,我厅将择优推荐上报。
二、报送时间
请于3月1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文本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82456680@qq.com,文档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我厅官网下载。同时,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我厅科技教育处。报送时请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保证材料的真实性,逾期将不予接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琦,0591-87627812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省文化和旅游厅20楼科技教育处,邮编:350001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月29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芭蕾舞团,中国煤矿文工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行业人才培养适应性和技术技能水平,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继续实施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3年,该计划设置学生实践引领计划、“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三类项目。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申报书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