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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4-12-20 09:57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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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为规范我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权益,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提高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效率与质量,提升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监督管理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考前备案。开展艺术考级活动的考级机构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5日前,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进行系统备案。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执法机构要通过平台查阅相关备案信息,精准把握本地艺术考级动态,实施对艺术考级活动的有效监管。着重核查艺术考级机构是否履行考前备案手续,考级承办单位是否具有开考资格,考级备案信息与实际开考情况是否相符,考级收费管理是否公开透明等内容。

  二、确保考场安全。艺术考级机构组织考级活动应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备案管理要求》《专业分类要求》《考官管理要求》《考试服务流程要求》《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等国家标准执行。考场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消防规范及其他有关要求。考场必须有考级专业所需的设施设备、考级室及候场室。考场外公开张贴安全应急预案、考场分布图,配备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及医疗救助服务,严防安全事故。须公示艺术考级机构简章(包括开考专业、设点范围、考级时间和地点、收费项目和标准等)、考官和工作人员相关信息,考官执考时,应当佩戴受聘机构统一制作的工作证件。考场内应安装监控设备,全程录像,视频资料(含线上考级)保留1年以备检查。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艺术考级活动常态化监管机制,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巡查检查,重点加大对寒暑假等考级高峰期的督查力度。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结合考前备案情况,对艺术考级活动加强现场巡查,强化对艺术考级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法、依法处置力度,坚决纠治和打击艺术考级虚假宣传、恶意竞争、违规收费、发放“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提升服务质量。艺术考级机构要加强管理制度、专业能力、信息化等方面的建设和对承办单位的管理,完善人员队伍配备,及时向考生提供考级结果查询服务和问题咨询反馈服务。可以通过举办艺术展览、演出活动、线上宣传等方式,展示学生的艺术成果,扩大考级机构影响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应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要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各地应加强宣传,普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相关知识,着力提升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对执法监管重要性的认知水平,自觉规范考级行为,积极主动配合监管工作,确保考级活动依法依规开展。同时,引导公众加强社会监督,共同推动我省艺术考级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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