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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6-03-30 15:57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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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厅属有关单位,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申报“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的通知》(办科教函〔2026〕143号),部署开展应用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原文及申报表下载链接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603/t20260325_965136.html)。现就我省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方向与申报要求

  本次应用试点围绕以下6个重点方向:辅助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以及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试点申报单位选定应用方向,明确具体应用场景,填写申报表。

  本次应用试点与已落地的成熟应用场景有所区别,重在探索攻关,试点单位需围绕数据治理、技术验证、场景应用、标准研制四项任务,通过1—2年时间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果。

  二、申报主体与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我省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试点方向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较好的数据基础及技术、资金、人才等整合能力,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推荐名额与流程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负责本地区申报项目的受理与推荐,厅属单位、高校及科研机构汇总本单位项目。请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将本单位推荐项目统一报送至我厅。我厅将组织遴选,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优秀项目。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齐全,A4纸打印胶装。

  2.电子材料: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刻录光盘或发送指定邮箱。

  3.报送时间: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前将纸质材料和光盘寄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弼

  电话:0591-87523818

  邮箱:fjswltkjc@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邮编:350001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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