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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特别邀请单元“舞蹈影像与科技创新展示”的函》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6-05-14 15:21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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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1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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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各相关高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本届活动设立舞蹈影像与科技创新展示特别邀请单元。现将《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特别邀请单元“舞蹈影像与科技创新展示”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动员本地区开设舞蹈专业的各级各类院校参与申报,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苏淑华,0591-87672732,报名系统技术支持:贺旭峰,13811624489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5月14日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举办第十四届

“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

展示活动特别邀请单元“舞蹈影像与

科技创新展示”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国煤矿文工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为推动新时代舞蹈教育教学科技赋能,搭建舞蹈艺术与科技深度融合的交流平台,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本届活动设立舞蹈影像与科技创新展示特别邀请单元。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各项动员组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北京舞蹈学院 孙琦萱 010-68935961齐畅 010-68935520;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陈元元010-5988167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贺旭峰 13811624489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四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特别邀请单元“舞蹈影像与科技创新展示”方案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2026年5月9日

附件

第十四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特别邀请单元“舞蹈影像与

科技创新展示”方案

一、活动目标

推动新时代舞蹈教育教学科技赋能,搭建舞蹈艺术与科技融合的交流平台,普及“舞蹈+科技”的创新理念,展现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科技在艺术领域的应用场景,丰富舞蹈艺术的呈现形式,挖掘优秀创新型作品,培养创新型人才。

二、展示内容

(一)舞蹈影像

1.参展内容

作品应立足舞蹈本体,强调与影像艺术的深度融合,借助数字技术实现舞蹈艺术的创新表达与多维转化,在视听语言与数字技术中展现新时代舞蹈影像创作的审美高度与科技融合水平,作品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传播正能量。

创作类型以镜头编舞为主,分为舞蹈短片单元和智能舞蹈影像单元。舞蹈短片单元侧重于将叙事性与实验性相结合,展现舞蹈与情感、生活的联结。鼓励以青春视角为切入点,立足舞蹈教育教学实践,探索动作训练、校园生活与成长蜕变的影像化转译。同时,倡导将中华优秀传统舞蹈文化与当代视听语言相融合,展现新时代青少年舞者对传统艺术的青春表达、创造性转化及对真善美的追求。智能舞蹈影像单元侧重前沿科技的应用,包含但不限于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生成影像、虚拟数字人舞蹈、动作捕捉等。

舞蹈宣传片及舞蹈录像不纳入本次活动展示范围。

2.作品要求

舞蹈影像作品时长不超过 8 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080P,格式为MP4。需附500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创作理念、表达意图等。智能舞蹈影像单元须提交技术实现路径说明,用于审查其技术应用的原创性与合理性。

(二)科技创新舞蹈

1.参展内容

作品应突出“舞蹈+科技”的融合特征,鼓励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动作捕捉、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扩展现实(XR)、智能机器人、全息投影等前沿科技元素。作品需兼具创新性、艺术性与观赏性,并清晰呈现科技要素的具体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动作捕捉技术的舞蹈还原与数字化表达、基于 VR/AR/XR的沉浸式舞蹈场景构建、智能机器人参与的舞蹈表演等。科技应用应与舞蹈内容高度融合,突出“科技赋能舞蹈”的核心理念。

2.作品要求

提交作品效果展示视频,需包含背景介绍及科技应用说明的简要旁白,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080P,格式为MP4。需附500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作品简介、科技应用说明及现场展示方式等。如涉及版权、专利等相关权益,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选后需以实物装置展示。

三、报名事项

每所院校可推荐舞蹈影像作品1-2个、科技创新舞蹈作品1-2个。

舞蹈影像的作品应由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主导完成;科技创新舞蹈作品可由校企联合创作完成。

每个作品可填报创作者1-3人、指导教师或技术支持人员1-3人。

四、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

各院校通过“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报送推荐视频。

报送时,推荐作品创作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者,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和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指导教师和技术支持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或单位工作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创作者、指导教师、技术支持人员等均需提供个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626×413DPI,

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

报送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30日。

(二)邀请参展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通过审看视频等方式遴选符合展演要求的作品,确定邀请参展名单。

(三)现场展示

将于第十四届“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期间在京举办“舞蹈影像与科技创新展示”活动。

四、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参与单位须对展示内容的政治导向、思想内涵严格把关。

(二)所有参展内容均须保证不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三)主办方有权对展示内容进行录制、剪辑、出版及宣传推广。

(四)本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参展所需其他费用由所在单位自理。

(五)本方案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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