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歌舞剧院:
省歌外〔202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应马尔代夫营销和公共关系公司邀请,你院宋史强副院长等一行7人于2024年2月14日至18日赴马尔代夫,参加“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人文交流系列演出活动,在外5天。此次赴马尔代夫往返旅费和在马尔代夫的食宿行等费用,经2024年第三次厅务会通过,从厅对外处2024年文旅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划转支出。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出境演出活动的准备工作及内容意识形态审查和外事纪律教育,同时注意出境人员在外人身安全,并于活动结束后15天内将活动小结及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五张报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至659310051@QQ.COM)。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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