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莆文旅〔2024〕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应新加坡传统艺术中心邀请,由吴清华(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院长、莆田艺术学校一级演员)率领,一行3人于2024年3月10日-18日赴新加坡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在外停留9天,其往返交通、在新接待、住宿、保险等费用由新加坡传统艺术中心承担。
请按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有关活动意识形态审查工作,落实赴外人员外事保密教育和安全措施,并于活动结束后15天内将活动总结及配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五张报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至659310051@qq.com。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2月23日
(此份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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