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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莆田市吴清华等2位演员赴新加坡开展文化交流的批复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4-09-19 09:40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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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旅〔2024163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应新加坡传统艺术中心邀请,吴清华(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院长、莆田艺术学校一级演员)、黄艳艳(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副院长、莆田艺术学校一级演员)参加新加坡传统艺术中心于2024年9月21日在希尔顿酒店举办的成立12周年庆典暨慈善筹款晚会演出。吴清华、黄艳艳于2024年9月20日-9月24日赴新加坡,开展《踏伞行》选段演出、参加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名家讲座”、拜访新加坡兴安会馆、传统艺术中心等文化交流活动。在外停留5天。

请按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有关文化交流活动内容意识形态审查工作,落实赴人员外事纪律及保密教育和安全措施,积极对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宣传推介,于出访结束15天内将出访总结及有文字说明的照片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至fjwltdwc163.com。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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