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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福建省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福建省作品选拔展”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4-03-15 17:29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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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1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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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文旅局、文联、美协,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文联、美协,有关高校:

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定于2024年共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将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 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10周年主题,以美术的形式抒写中国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展现新时代的多彩画卷和精神气象,鼓励广大美术工作者更好地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充分展示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来福建省美术创作的新面貌和新成就,并配合全国美展中国画、油画展区作品征选推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定于2024年5月在龙岩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福建省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福建省作品选拔展”。

现将《“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福建省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福建省作品选拔展”征稿启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福建省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福建省作品选拔展”征稿启事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福建省

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全国美展

福建省作品选拔展”征稿启事

 

    全国美术作品展是国内规模最大、参与范围最广、美术作品种类最多、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国家级综合性美术大展。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将全面展示、检阅近五年来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和成就,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为确保福建省顺利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相关工作,更好地展现福建省美术家的创作水平,为全国美展添彩,为福建省美术事业争光,根据《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精神,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共同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福建省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福建省作品选拔展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共同成立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福建省组委会,全面负责组织、筹备等各项工作。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福建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各地市成立本地区本系统的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和展览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发动、征集、评审和送展、退展等各项工作,并与福建省组委会办公室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展览相关工作。部属、省属高校: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院、华侨大学美术学院、集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可直接经本学院严格评选后按分配名额直接报送;省直单位其他高校美术院(系)按属地管理原则统一进行报送。

各地市组织机构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美术家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成立,报福建省组委会备案。

三、评审及监审

福建省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福建省作品选拔展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各级评审委员会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组成原则》产生,监审委员会由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作品征集

(一)征集范围

1.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展览,均可选送参展。

2.欢迎全国各地福建籍作者(以身份证号或户籍所在地为准)以及在福建工作的作者(以现工作单位为准)投稿。

3.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评选确定的直送作品直接向相应展区送件参评。

(二)相关要求

1.本次选拔展只负责征集中国画、油画两大画种。参加其它画种投稿作者,可直接与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联系投稿事宜(见中国美协网站)。

2.作者需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如有作品高仿、抄袭、剽窃等情况或发现作者一人多投作品情况,展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

3.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2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原则上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4.送展作品的规格严格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展选送作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多幅组画作品以1件计算,尺寸的总和应符合单件作品的尺寸规定。重大题材创作、超规尺寸作品,须由作者向所在省(区、市)递交申请,报送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批复后,方可送件参评。

具体要求如下:

中国画

(1)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每幅作品装塑料筒或纸盒,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须粘贴《作品登记表》(待中国美协发布)。

油画

(1)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

(2)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3)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需装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须粘贴《作品登记表》(待中国美协发布)。

6.各设区评选后的作品由各设区市见附件1统一收件,并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报送到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福建省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同时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作品标签统一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作品清单》(见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好后按时发送至指定的邮箱。

7.本次选拔展中经评审获金奖(一等奖)的作品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确认后上展区银奖(二等奖)不上送分展区

(三)收件时间、地点

收件时间:2024年4月24日、25日、26日三天。

收件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人民广场龙岩美术馆

收件人:曾德彬,联系电话:15959716936、0597-2202605 蓉,联系电话:13799367503。

、评选展览及退件有关事宜

(一)展时间:2024年5月

展出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人民广场龙岩美术馆

(二)作品评选

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成立“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福建省作品选拔展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本次选拔展采取直接报送原作进行评选的方式。有关评选结果将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福建文艺网、福建省美协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请各位作者通过以上方式了解有关信息。

)展览件数及奖项设置:约展出260件。展览评出金奖(一等奖)银奖(二等奖)共8080件中金(一等奖)将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分配的名额确定,并作为报送全国美展的作品其余为银奖(二等奖)180件为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向所有参展作者颁发参展证书。

(四)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福建省组委会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各设区市送件单位及作者亦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品的安全,若在报送运输作品的过程中发生作品损坏的情况,组委会不予负责。

本次选拔展的所有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的作者,均认定为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全国美展后,获得全国美展进京展资格或全国美展获奖作品,主办方将在福建省美术馆举办展览,福建省美术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给予优先收藏。

除中国画、油画两个画种外,其他画种作品直接报送各画种展区的作品,若入选全国美展展区展览,同样均作为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六)画册:画展将正式出版大型画册《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福建省美术作品展暨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福建省作品选拔展作品集》,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七)退件:各地市派专人至龙岩美术馆对接相关退件事宜。

(八)凡有送作品参加的作者,视为确认并需遵守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通知未尽事宜可联系福建省美协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608,邮编:350001,电话:0591-83772765

 

附件:1.各地市、有关高校收件信息表

2.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3.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地区)选送作品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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