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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30届福建省戏剧会演剧本征文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5-06-17 16:38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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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1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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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省艺术研究院、省属各院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新时代戏剧文学创作,发现和培养优秀编剧人才,高质量做好“一剧之本”储备,巩固福建剧本创作优势,打造更多“闽派”文艺精品“十五五”福建新一轮艺术创作提供有力支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全省范围开展第30届福建省戏剧会演剧本征文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推出更多契合时代反映真善美、深入人心的闽派”文艺精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展示新时代“八闽戏剧”的气韵和风采。

二、举办单位

主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福建省艺术研究院

征文对象

面向省内戏剧界与社会各界人士,欢迎广大戏剧爱好者踊跃参与,积极投稿。

、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截稿。征文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金与证书。

五、征文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鼓励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新福建建设,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促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广泛凝聚侨心等福建特色题材展开创作。

(二)创作题材不限,新创的现代戏、新编历史剧、整理改编传统戏,大型剧作及小型剧本都可应征。作品形式不限,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杂技剧、木偶剧、儿童剧曲艺、小品等以及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其他舞台艺术作品均可参加征文活动。

(三)支持戏曲跨剧种移植改编,文学、话剧、影视等作品戏曲转化等方式开展创作,建立健全“多路径选择、多条腿走路”的创作格局。改编作品需注明并附真实有效的原著作者授权许可。

(四)应征剧本需为新创作品,凡参加过往届剧本征文或者已经付诸排演的剧本不能参与征文活动,已经参加过省里其他重大艺术创作活动的剧本,必须进行重大修改并得到明显提高。每位参赛者最多以独立和第一作者身份提交2个剧本。凡涉嫌抄袭、剽窃或改编存在著作权争议的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提交剧本WORD电子文档(改编作品还需提供原著作者授权许可),并在剧作末尾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单位、地址、手机、邮箱),内容不完整者,不计入评奖范畴。投稿邮件标题为:“第30届福建省戏剧会演剧本征文+剧作名称+作者姓名”,收件电子邮箱: fjjms@126.com联系人:姚晓群 18559830580,蔡福军 1332823370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所有规定。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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