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福建美术馆新馆开馆展筹备工作,推动福建新 时代文艺创作的高质量发展,通过集中打造重大主题创作示范 性项目,推出一批反映时代风貌、体现福建特色、增强人民精 神力量的高水平作品,展现更富魅力的福建新形象,福建省文 化和旅游厅将举办“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新时代主题性美 术创作工程”。现将《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新时代主题性 美术创作工程活动方案》 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 年 8 月 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新时代主题性美术创作工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与重大实践,新时代以来福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重要场景, 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生动描绘新时代福建各项事业发展新成果,展现更富魅力的福建新形象,为打响 “ 闽派”文艺品牌,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强省,全面展示新时代八闽文化的气韵和风采贡献美术力量。
二、创作工程名称
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新时代主题性美术创作工程
三、征集时间
即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
四、组织结构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馆
(三)协办单位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
(四)策展人
由国内美术领域知名专家担任。
(五)学术委员会
成立创作工程学术委员会,由国内美术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工程指导、作者提名以及作品评选验收等工作。
(六)创作工程办公室
办公室由展览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创作工程统筹组织,包括具体负责展览策划、评审、联络、协调、宣传、参展作品的收退件、收藏及征稿启事发布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福建省美术馆。
五、作品来源
本次创作工程由社会公开征集与学术委员会提名邀约相结合的形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入选作品名单经学术委员会评选后,由福建省美术馆与入选作者签订《创作委 托协议书》,为每位作者提供适当的创作前期相关费用。
(一)公开征集
凡是符合条件的作品,均可由作者将申报材料投稿至“ 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新时代主题性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
(二)邀请作者
在公开征集结束后,主承办单位根据题材提名邀约艺术成就突出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艺术家,承担相应创作任务。
六、创作内容
以“ 闽山闽水物华新”为主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 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与重大实践(选题参考《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新时代以来福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重要场景,在符合本创作工程总体要求的框架范围内自拟选题创作。
七、作品类型与规格
(一)类型要求
作品类型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漆画、水彩(粉) 画、综合材料绘画、雕塑等。其他艺术类型作品需与创作工程办公室联系确认后方可。
(二)尺寸要求
作品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画、组雕作品。尺寸 要求如下: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壁 画、漆画等作品画芯尺寸原则上不小于 200 cm ×200 cm;版画作品画芯尺寸原则上不小于 150 cm × 120 cm;雕塑作品尺寸原则上不小于 150 cm × 150 cm × 150 cm(不含底座),雕塑需使用黄铜、不锈钢、石材等不易破损风化材料制作。
八、申报方式
申报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创作工程办公室:
( 一)完整填写的《 “ 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新时代主题性美术创作工程” 申报表》。
( 二)已完成的草图、创作小稿或已有作品照片 1-3 张(单张尺寸不小于 30 cm × 30 cm,不大于 60 cm ×60 cm, 图片分 辨率不小于 2048 × 1080,单张图片文件不超过 1-10M,须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联系方式)。
( 三)能够代表申报者创作水准的作品照片 1-3 张,参展经历和获奖证明复印件。
申报者可参与不同集体创作组,或单独以个人名义申报;以集体创作组形式参与申报的,由主申报者填报申报表。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线上申报邮箱地址:fjsmsgxsb@163.com(邮件主题为“闽
山闽水物华新+作品名称+姓名” )
线下申报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 96 号福建省美术馆“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新时代主题性美术创作 工程”办公室收。
邮 编:350001
联系人及电话:邬臻浩 0591-83725891
九、创作管理
(一)评审
依据申报者提交的选题、创作草图与创作方案,经学术委 员会评选,承办方将与入选作者签订《委托创作协议书》,明 确创作要求与权益,并提供适当的前期创作费用。
(二)专家指导
学术委员会对创作工程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按期完成。入选作者应提交创作深化计划,按照通知时间完成创作进度,并参加主办方组织的看稿会,接受专家指导, 及时调整和优化创作方案。
(三)终评验收
学术委员会对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终评验收。通过终评验收的作品,将推荐参加福建美术馆新馆 “ 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新时代主题性美术创作工程”开馆展,并由福建省美术馆按规定程序购藏。未达要求的作品,项目委托创作协议终止。
十、主承办单位权益
(一)主承办方对通过终评的作品及相关创作成果享有展 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的权利,创作者除保留作 品及相关创作成果的署名权外,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和使用 权归主承办方所有。
( 二)由创作工程主承办方组织新闻宣传和媒体报道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申报人需保证申报作品为原创作品,同时拥有所申报作品的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发生纠纷的,责任自负。如有发现作品高仿、抄袭、剽窃等情况或申报人一稿多投情况,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相同作品及相关创作成果不得多次投递申报,评审未入选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