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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全福体”字体的通知

来源: 省文旅厅       发布时间:2022-04-24 15:53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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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省文物局,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打响“福”文化标识,展示“清新福建”和“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形象,我厅设计打造了福建文旅系统专属定制字体——方正“全福体”,供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公益宣传推广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字体情况

方正“全福体”由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方正字库)设计制作,以凸显福建文旅特色为核心,在行楷的基础上创意设计,字体灵动优雅、稳重大气、浑厚洒脱,独具专属性、独特性、辨识度和人文内涵,能够彰显“全福游、有全福”品牌个性,传达品牌理念。“全福体”符合国家标准GB2312-80汉字编码的规范要求,拥有完整字库体系。

二、字体应用范围相关要求

(一)总要求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县(市、区)文旅部门在宣传推广本地文化旅游形象时可使用“全福体”,按照“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积极做好“全福体”在本地推广应用,逐步做到在文旅主管部门、文旅企事业单位、文旅目标物、文旅营销、文旅活动、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单位、文艺院团等广泛使用。与此同时,积极向与文旅合作的其他部门、行业和行为推广,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和窗口,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推广使用“全福体”,不断扩大品牌效应。

(二)办公场所的应用

各级文旅主管部门、文旅事业单位、公共文化场所、文旅企业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接待室、会议室等的布置、墙体文化以及信封信笺手提袋等专用办公用品上有机融入“全福体”。

(三)文旅营销和公共文化服务等各种场景运用要求

以下情景融入“全福体”。

1.全省各地在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广告牌、电子屏、冠名目标物等所有载体投放的本地区形象宣传广告;

2.各地新制作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化宣传品、旅游指南、攻略、画册、折页、明信片、旅游地图、景区游览图等各种旅游宣传品;各种旅游纪念品等宣传材料;

3.举办或参加境内外各种公共文化服务、展示,旅游展会,赴境内外客源市场开展各种促销活动,邀请旅行商媒体采风踩线,举办各种旅游节事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推广活动。

(四)A级旅游景区和游客服务中心运用要求

以下场合和场景融入“全福体”。

1.景区和游客服务中心字体、指示系统。景区和游客服务中心入口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字体、告示、标志牌、公用字体牌等指示系统;

2.景区和游客服务中心名片系统,优先使用“全福体”。景区和游客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名片;包括但不仅限于门票、信封、信签、专用笔等旅游纪念品;明信片、画册、景区游览图、手提袋等宣传材料;

3.景区和游客服务中心服务配套系统。景区和游客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的服装、胸牌;包括但不仅限于为游客免费提供的雨伞等;导游人员小旗子等;

4.设施美化系统。设施设备装饰形象字体,如旅游车辆、缆车等;在景区和游客服务中心的细节处展示字体。

全省各地辖区内由文旅管理部门认定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休闲集镇、乡村游、观光工厂、特色街区、休闲驿站等以及铁路、机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等应用要求同上。

(五)旅行社运用要求

以下场合和场景融入“全福体”。

1.在旅行社总部的旅行社名称标牌;

2.在旅行社门市的名称标牌,同时在营业厅宣传品融入“全福体”;

3.所有工作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名片;

4.使用电子商务时;

5.旅行社业务用品,在包括但不仅限于导游小旗子、太阳帽、旅行包、旅游背心等旅游纪念品;

6.在旅行社的广告牌上;

7.在办公用品以及对外交往的信笺上。

(六)星级宾馆饭店运用要求

以下场合和场景融入“全福体”。

1.前厅:入口处引导宣传牌、总台入住登记处、资料栏显著位置、礼宾台、行李签、商务中心代购车票、机票处、电子触摸屏;

2.餐厅:入口处设、零点菜单、宴会菜单、中餐厅收银处;

3.客房:服务指南、旅游地图、各类印刷品;

4.会议、康乐等其他公共区域的突出位置;

5.人员:星级饭店、餐馆中层以上领导的名片。

(七)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官方账号、客户端和其他自媒体、新媒体运用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合和场景融入“全福体”:

1.在主页面显眼位置设定固定或浮动字体;

2.在正文内容中以各种形式给合植入;

3.客户端图标显示时,可与本地图标一起露出;

4.设定固定的专题、专栏、专版,并定期更新。

(八)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单位、文艺院团

以下情景融入“全福体”:

1.全省各地在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广告牌、电子屏等各种载体投放主题形象宣传广告;

2.各地新制作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指南、画册、折页、明信片等各种宣传品、纪念品等宣传材料;

3.举办或参加境内外各种展会,赴境内外开展各种活动,举办各种节事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推广活动。

4.服务中心字体、指示系统。入口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告示、标志牌、公用字体牌等指示系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的服装、胸牌等;设施设备装饰形象字体,如旅游车辆、缆车等;在景区和游客服务中心的细节处展示字体。

三、字体应用规范相关要求

1.“全福体”字体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非营利性公益活动公益宣传可以免费使用。以直接营利或者间接营利为目的,将字体作为视觉设计要素,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等使用字体的商业发布行为,需联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获得商业发布使用授权。“全福体”字库可在方正字库官网下载,地址:https://www.foundertype.com/index.php/FontInfo/index/id/5403

2.鼓励县级文旅部门所有机构和服务管理对象使用“全福体”,可与其他字体(如各市旅游形象标识、企业商标等)同时使用。

3.“全福体”的使用规范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省旅游宣传中心统一监督管理。省旅游宣传中心总牵头,省文物局、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和服务管理的企事业范围共同实施。

四、字体应用推广实施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全福体”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联系人:吴克仲,联系电话:0591-87672385

方正字库服务电话:400651676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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