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全省文旅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取得新的成效。
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文旅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厅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习重要内容,邀请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黄岩生来我厅作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文旅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厅“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举办2021年全省文旅系统法治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有关专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授课;联合省司法厅等部门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文旅法治•.与你同行”系列普法活动,不断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形成热潮。
(二)健全完善文旅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分工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厅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求,制定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厅2021年度法治建设五个方面16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其责任分工。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推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年驻厅服务,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办理厅机关合同、协议、招标文书等法制审核182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办理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6件,并对其中2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五级十五同”要素,规范和完善全省文旅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实现省市县100%关联绑定;深化“马上就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精简申报材料,省级“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80%以上。二是加强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管理制度,着力提升业务技能、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厅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办结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19件,实际办理时限均比承诺时限大幅缩短,办理结果均免费邮寄。三是优化市场管理,深化“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综合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全力开展“双随机”检查等,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上传失信主体和从业人员,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措施。出台《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公共图书馆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旅游法》等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切实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准确运用和自觉执行。二是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性立法,由省住建厅会同我厅起草的《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由我厅牵头起草的《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认真做好《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相关工作。三是持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在全国率先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证申领和换发工作;协调省委编办出台相关文件,统一全省执法队伍名称,规范“同城一支队伍”改革;协调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等部门,细化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牵头制定《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在今年7月举办的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现场会暨综合执法工作会上,我省在执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得到文化和旅游部领导充分肯定,我省作为全国五个省份之一做书面交流,厦门市在会上做经验介绍;在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中位居全国第二。四是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前三季度,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8198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1270家次,办结案件759件,警告284家次,罚款496家次,罚款金额497.3万元。强化执法办案特别是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我省共有5个案件被评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案件数量排名全国第三。五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巡讲培训班,举办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培训班,创新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和执法交流活动,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水平和能力,在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排名全国第五。
(五)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1年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法律七进”活动,重点抓好普法进景区活动。今年以来,我厅先后在福州、泉州、莆田、厦门等地举办“文旅法治•.与你同行”系列普法活动,活动通过图片讲法、以案释法、现场询法等形式,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文旅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结合重要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今年5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我厅联合省司法厅共同主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暨“文旅法治•.与你同行”普法活动,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8个单位共同参与,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文艺演出、宣传展示中, 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二、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习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文艺院团、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场所等普法阵地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二是创新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分工方案相关要求,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完善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三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即办事项和“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进一步加强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健全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好差评”数据运用,促进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四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认真做好《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持续落实“双随机”抽查和“体检式”暗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规范和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发挥“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综合监管机制作用,完善涉旅投诉处理机制;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五是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抓好普法进景区活动;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出。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