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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3-02-22 15:40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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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全省文旅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为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展示了文旅担当和作为。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文旅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厅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习重要内容,邀请省委党校专家来我厅作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厅“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我厅先后举办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文旅法治•与你同行”系列普法活动,均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要内容。

  (二)突出完善文旅法治三项机制。一是健全统筹领导机制。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分工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厅党组会、厅务会重要议事日程,厅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求,制定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厅2022年度法治建设五个方面16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其责任分工。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推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采取服务外包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实现法律顾问全年驻厅服务,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2022年,办理厅机关合同、协议、招标文书等法制审核200余件。三是严格规范审查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制定、认真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法律顾问与政策法规处双重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同步审查公平竞争情况”等制度,服务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服务助企纾困、服务文旅新业态发展。2022年,办理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0余件,并对5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其中,《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分别以省两办和省政府办公厅等名义下发,制定出台《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2022年版)》等政策文件,对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文旅行业纾困复苏、促进文旅新业态发展等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受到省领导和社会各界好评。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审批流程。落实2022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修订出台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取消“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文件”“消防批准文件”作为审批娱乐场所的前置条件,并减少“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材料,将审批环节压缩至“受理、审核、决定”三个环节,“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达81.02%,大部分文化和旅游市场审批事项法定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二是实施“一网通办”。积极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通过平台、电话、邮箱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答疑解惑;材料不全或有误的,实行即时提醒告知,实现全程不见面审批、“网上办”“邮递办”。2022年,厅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办结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27件。三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星级饭店、A级景区、文化场馆查询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应用落地,积极开展电子证照主动推送、社会公示、办事应用、补齐补全存量、闭环纠错等工作;对照电子证照库,调整不属于网上办理的事项,清理现有办理事项中重复提交的材料,进一步推进“减政便民”行动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阳光文旅法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非遗法、公共图书馆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旅游法等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切实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准确运用和自觉执行。二是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性立法,由我厅牵头起草的《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于2022年11月颁布实施,成为全国首部聚集文化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泉州市出台《“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对泉州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研究、利用及相关活动进行系统规范,为泉州市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典范城市和海丝名城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同时,我厅认真做好《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相关工作。三是持续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艺术品经营市场等为重点,不断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强化文化市场内容监管,持续开展文化市场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和“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打造“放心游福建”良好旅游环境。四是履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根据《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加强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执法监督。持续开展“体检式”暗访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将日常监管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开展,坚决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督促各级执法队伍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文旅市场经营单位有序合规经营。五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扎实推进重大专项行动。以开展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为契机,强化专业理论和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和课题库建设。以提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文化执法机构检查和办案使用率,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文旅行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建立完善联动联管机制,有序有力推进行业治理。

  (五)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2年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法律七进”活动,重点抓好普法进景区活动。2022年,我厅先后在福州、南平、三明、平潭等地举办“文旅法治•与你同行”系列普法活动4场,活动通过图片讲法、以案释法、现场询法等形式,重点宣传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文旅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结合重要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2年5月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暨“文旅法治•与你同行”普法系列活动启动仪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文艺演出、宣传展示中, 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二、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我厅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文旅法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思想根基,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相统一的法治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文旅法治建设,构建文旅法治高地。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好文艺院团、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场所等普法阵地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健全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分工方案相关要求,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内法规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确保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完善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应审尽审;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和网上公示宣传力度;完善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法治联络员制度。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目标要求,深化“马上就办”,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规范全省文旅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厅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管理。

  (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抓好文化和旅游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准确运用、自觉执行;认真做好《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持续落实“双随机”抽查和“体检式”暗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规范和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发挥“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综合监管机制作用,完善涉旅投诉处理机制;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

  (五)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举办文旅处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任职宣誓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文旅法治•与你同行”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重点抓好普法进景区活动;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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